故吏 东汉诸吏亦得称门下。故吏一经辟置,即同家臣,称长官为府主、举主,为其效劳,致送赙赠,甚至生死相依,同患共难。府主、举主死后,黔首故吏要服三年之丧,并继续事其后人或经纪其家财。魏晋以降,在东汉豪门大姓的基础上出现的门阀士族,继续凭借故吏势力以壮声威。故吏对士族有一定依附关系,但地位高于门生、田客及衣食客,是门阀士族在官僚体系中的拱托力量。
刑徒 东汉时,洛阳的刑徒归将作大匠下的左、右校管辖。秦汉之制,皇帝下令大赦或特赦,刑徒就可减刑或免刑,否则必须服役满期方能获释。西汉时,故吏皇帝常下诏赦天下徒或专赦修建陵墓的刑徒,这种被赦的刑徒称为弛刑。秦汉时,刑徒不仅受到沉重劳动的折磨,而且常常因饥寒交迫或疾疫而丧生。
占田课田制 占田课田制,中国西晋时期颁布的土地、赋税制度。战国、秦汉以来名田制度和限田政策的产物。名田,即以名占田,人民向国家登记户口并呈报所占田亩数。刑徒占田、课田令规定: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30亩。占田制原则上任何男女都有权按此标准占有土地。只有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不课田者,交纳义米。占田、课田制的施行,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黄籍 黄籍,中国两晋南朝时对正式户籍的称谓。东晋前只有黄籍,东晋时出现白籍,它是由于东晋...设置侨州郡县以安置北来流民而产生的。东晋...后来实行土断,省并侨州郡县,命令侨人在其定居之处编入正式户籍,占田课田制取消其免调役的优待,白籍户便成为黄籍户。又魏晋九品中正制的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也称黄籍。此外,唐代称正式的职田、公廨田簿籍为黄籍,临时的则称为白簿。
侨州郡县 侨州郡县,中国东晋南朝为流寓百姓设立的地方行政区划。但因本是外地迁来,故继续称为侨州、侨郡、侨县。这些人称侨人,州郡县称侨州郡县,而以流亡百姓中的大族担任刺史、太守、县令。侨州郡县的户籍是临时性的白籍,著籍的人享受免除调役的优待。当时大族标榜郡望,黄籍为了照顾他们的利益,不能不保留一些北方郡邑的名称,很多侨州郡县机构仍保留下来,从所寄治的南方旧郡县中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它们的领土。
土断 土断,中国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目的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西晋时已出现土断概念,是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病提出的。土断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以便...统一对编户齐民的剥削。以后东晋及宋、齐、梁、陈历代都进行过土断,见于记载者共有10次。
宗主督护 宗主督护,中国北魏前期地方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魏道武帝建立北魏政权时,拓跋鲜卑缺乏封建统治的经验,按照公社结构来认识这些宗族坞堡组织,为了取得各地宗主的支持,建立联合统治,承认宗主在地方上的势力和他们的政治经济权利,利用他们代替北魏...督护地方。在宗主督护制下,各地宗主实际分割了国家大量的劳动力,构成了地方割据势力的基础。孝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于太和十年实行三长制,取代了宗主督护制。
三长制 三长制与均田制相辅而行,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兵役与徭役。实行三长制,三长直属州郡,原荫附于豪强的荫户也将成为国家的编户,因而必将与豪强地主争夺户口和劳动力。北魏的三长制后来成为北齐、隋、唐时期乡里组织的基础。
户调 户调,中国魏晋时期按户征收的赋税。曹操在兖、豫两州征收户调,其征敛物为绵、绢。九年正式颁布户调令。这是历史上首次颁布的户调制度。西汉有田租和人头税,没有户调。户调数额只是平均标准,在具体征收时,采用九品混通的办法,即依据资产多寡将农户分为九等,按照户等高低征收不同数量的绢绵。但其征收户调总数应与各地丁男、丁女及次丁男户数须纳户调总额相等。西晋灭亡后,在南方,东晋南朝继续实行户调制。
九品混通 九品混通,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征收户调时的一种原则性规定。九品混通或称九品相通,是作为户调征收的原则。这种按户计赀定课的户调制到南北朝中期后,逐步改变成为按丁征收,九品混通的办法也随着失去了原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