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庄子认为道是世界的终极根源,是无所不覆、无所不载、自生自化、永恒存在的宇宙本体,否认有超越于道的任何主宰。秦汉时期的道是在边地少数民族聚居地所置的县级行政单位。至开元二十一年分天下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至此,道采访处置使有固定辖区和治所,遂为常制。节度使或观察使的辖区称为一镇,也称为一道,逐渐演变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三省共八道,隶御史台,称内八道。

鞑靼

9世纪前后,阴山南北沿边塞直到河西、青海都出现了鞑靼人。金代,鞑靼主要游牧于呼伦、贝尔两池以西。鞑靼又与其西北的蒙古部为仇。宋元时,鞑靼成为对蒙古各部的泛称。有的记载称蒙古人为黑鞑或蒙鞑,称汪古人为白鞑,或依其开化程度区别为熟鞑靼与生鞑靼。13世纪蒙古人西迁,鞑靼之称逐渐传遍西方。俄国亦将境内操突厥语诸族称为鞑靼人。明代,对元顺帝退出大都至林丹汗时期的漠南、漠北蒙古人也称为鞑靼。

回鹘

北魏时称袁纥,为高车即铁勒诸部之一,隋代作韦纥及乌护,唐初名回(廻)纥,又作乌纥,788年更名为回鹘。因此,这一时期,4位回鹘可汗虽先后与德宗女咸安公主成婚,但与唐朝往来明显减少。然而从832年起,回鹘连遭自然灾害的袭击,内部动乱,势力大衰。此说实质是认为西迁回鹘仅分两支,此外并不存在投奔葱岭以西的一支回鹘。进入河西走廊的回鹘会昌年间迁居河西的回鹘,初附于吐蕃。

鲜卑

秦、汉之际匈奴灭东胡,乌桓、鲜卑并受匈奴役属。其中一支迁驻于大兴安岭南段的“鲜卑山”,以山名命族,称鲜卑;另一支远遁于大兴安岭北段的“大鲜卑山”,称为“拓跋鲜卑”。后虽有反复,但降至隋唐,鲜卑已不再作为政治实体和民族实体存在。当时,鲜卑与匈奴、乌桓侵犯汉的北部边塞。鲜卑统治集团政治上虽然分裂为几部分,但其与汉族加强联系,并接受汉族封建经济、文化影响的趋势并未中止,而且仍在不断扩大。

匈奴

然而,匈奴仍屡屡背约南侵,成为汉朝一大边患。匈奴又一次分裂,成为南北二部。304年,匈奴刘渊建立政权,民族共同体开始瓦解,逐渐汉化。淳维被认为是匈奴始祖,是夏桀的儿子。部分学者根据《史记》记载的后半段文字,认为匈奴原是山戎、猃狁、荤粥。而何星亮则认为匈奴人崇拜太阳,认为太阳是天之骄子。蒙恬守北防五年,匈奴慑其威猛,不敢再犯。汉朝与匈奴进行大规模战斗。汉初前201年,韩王信被迫投降匈奴。

募兵制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此外军伍子弟、壮健的罪犯也是重要兵源。元明两代,军户是军队的主要成分,但募兵依然存在。明景帝即位后,明军主力因土木之变丧失殆尽,故四出招募天下义兵。该举虽增加了军费负担,但招募之兵战斗力远较军户为高。清末新建陆军时,即实行募兵制,要求应募者年龄在20~25岁之间,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质强壮,没有犯罪记录,且须报明三代以内家人的情况。

府兵制

八柱国的设置乃模仿鲜卑拓跋部的八部制度,其中宇文泰实为全军统帅,魏宗室元欣仅挂虚名,实际分统府兵的只有六柱国,也与周国六军之制相符。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隋初,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六个府各领军坊、乡团,统率府兵,继承周制。府兵征发对象主要是均田农民,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征点制失去了赖以实行的经济条件。天宝八载鉴于军府无兵可交,遂停折冲府上下鱼书,府兵制终于废止。

都督

汉末董卓之乱后,州郡拥兵割据称雄,朝廷为了笼络他们,有以将军兼督数州或都督某州的称号。都督兼刺史,即兼治军民,形成为州的上一级机构。都督均有节,表示朝廷赋予都督的权力,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郡县制发展南朝后期,州郡分割,都督区也逐渐变小,都督的权威已不如魏晋时。地位较高者称大都督。明中叶后,都督成为虚衔。清初,沿袭明制,以左右都督、都督等为提督和总兵官的加衔。

征辟

征辟制的推行,有利于破格擢用人才,但也产生严重的弊病。魏晋南北朝主要以九品中正制取士,但征辟制并未废止,仍是士人特别是士族名士入仕的重要途径。皇帝征聘制不属常制,但辟召制却有进一步发展之势。宋代各路安抚司、转运司、知州等,可自选官员,称奏辟或辟差、辟置,似为征辟制的变种。明清皇帝直接选任官吏,称为特简,形式上似乎仍是征辟制的遗存,实际上只是封建专制制度下无法消灭的一种特权现象。

察举

察举,中国汉代至隋代的一种选官制度。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特科察举的制度因此正式成立。不久,这种察就通称为孝廉,并成为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魏晋南北朝时期,察举仍是基本的入仕途径之一。但此时之察举,特别是秀才一途,大多为门阀士族占据。北朝后期,随门阀制度的衰落,察举中的普通士人再度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