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慑力 某大学的一位法律系学生到市法院实习期间,审判一件涉嫌...人案。他指着凶器严厉地问被告:“你见过这把刀吗?”实习生反复向被告交待了政策,可被告仍然矢口否认。>退庭后,实习生回忆这次审判,觉得自己态度还是不够严厉,缺乏威慑力量。被告吓得浑身一颤,低头低声回答。>实习生认为自己的威慑力发挥了作用,暗喜之下他又猛拍了一下桌子,问道:“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昨天。这里。”被告哆哆嗦嗦地答道。
不偏不向 一位法官私下里对自己的好朋友说:“请你想像一下,我们这里营私舞弊泛滥到何等程度!昨天,就在诉讼程序刚要开始时,被告的辩护律师转送给我一千美元。你说怎么能这样呢,啊?过了一会儿,受害者的辩护律师也偷偷硬塞给我一千三百美元。可我不是那种在诉讼程序中可以昧良心偏袒一方的人。所以,为了做到完全无偏见,我又归还受害者三百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