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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圣多玛斯简介 圣多玛斯。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公元1224年-公元1274年),生于义大利阿奎诺的干岩镇(Rocasecca),天主教神学家和哲学家,历史上公认的伟大思想家与作家,其圣洁的人格与品德屡受世人推崇备至,天主教会于公元1323年册封...
圣多玛斯简介
圣多玛斯。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公元1224年-公元1274年),生于义大利阿奎诺的干岩镇(Rocasecca),天主教神学家和哲学家,历史上公认的伟大思想家与作家,其圣洁的人格与品德屡受世人推崇备至,天主教会于公元1323年册封他为圣人,世称「天使博士」,亦为普世教会的圣师。
圣多玛斯家族的干岩镇在卡西诺山附近,距拿波里不远,他在家中排行老幺,上有三位兄长五位姐姐,父亲贵族出身是当地伯爵,哥哥是斐特烈王朝的将军,家世显赫,在社会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五岁进入卡西诺山的本笃会修道院读书并修行,十四岁在拿波里大学进修,研读自然科学、希腊哲学等课程;十八岁欲转入道明会,遭家人激烈反对,几经波折终于完成初学阶段,誓发「服从、贞洁、神贫」三愿后,终身成为道明会士。
依照修会的安排,二十岁游学巴黎、科隆等地,受教于良师大亚伯(Albertus Magnus)门下,天资聪颖加上好学不倦,几年后深得其师思想之精髓,融通并调合「神学、哲学、医学」于一炉,引进犹太与 *** 哲学,也与新柏拉图主义对话,治学广博条理清晰,孕育出多玛斯哲学思想的进路和体系。
二十七岁在巴黎大学攻读学位,同时也开设讲座有关圣经注释课程,勤奋的完成十本圣经注释,有《约伯传注释》、《圣咏注释》、《依撒意亚先知注释》、《四部福音集注》等书传世;获得学位后,在母校任职三年,期间包括初阶的共同必修科目以讲授为主,进阶的课程以讨论为主,课程内容贯通了柏拉图与奥斯定思想,再加上亚理斯多德的学说,都为适当的诠释圣经中基督宗教的真理,日后许多重要的着作都在此时期形成了初稿,例如《驳异大全》、《论自然原理》、《论存有与本质》、《论真理》等。
三十四岁之后的十年,在义大利中部几所大学任教,结交亦师亦友的学者摩博凯(Wilhelm Maerbeke)后,专研亚理斯多德哲学,做为从本性走向超性的典范,并达到自教父时代以来「信以求知」和「知以求信」的双向功能,集结研究成果,出版了《物理学注释》、《形上学注释》、《尼可迈伦理学注释》、《政治学注释》、《论灵魂注释》等书。再度返回巴黎母校担任教职,持续五年,教学之余,与许多不同派系的学者辩论,以一神论学理为轴心,驳斥无神理论,无人能敌,是史上有名的「巴黎大论战」 ,此时期着述不断,出版的着作有:《反抱怨者论世界永恒性》、《论恶》、《论精神受造物》、《论降生圣言的唯一性》、《论原因》、《气象学》、《问题讨论六册》等书。
最后两年返回家乡在拿波里大学执教,虽身体已感不适,仍努力着书立说,计有:《论元素溷合》、《论心动》、《伦得行》、《圣事总论》 ,注释方面有《论天》、《论生灭》等,最重要的是继续完成《神学大全》的第三部分。教宗国瑞十世邀请多玛斯到法国里昂参加大公会议,途中发病去世,得年五十岁,时为公元1274年3月7日。
而其思想体系整体架构,形式上继承亚理斯多德哲学,加入希伯来信仰为内容,他推动了士林哲学的全盛时期,重新以理智的辨证,指明人性的超越能力,展现出「从知识论升到形上学(前段),再从辨神论(后段)落实到人性论和伦理学」的进程。即:从知识论(宇宙论)出发,走向形上学,平行至辨神论,再下降总结到人性论,再启发出伦理学,实践成为各领域的原理原则。
1、知识论:核心是「类比」概念,用以形容有些相同特征,但又非完全相同的事物。人天生有认知能力,并借理智作用达到真正的认知,用三种不同等级的自我超越:时空界事物、数理界、形上界,进到存有本身的层次。从认知的对象,探讨人性理智的可靠程度,真理有三级:第一是形上真理(绝对的、超时空的、无例外的),如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全体大于部分等。第二是物理自然真理(真实的,但时空因素改变就会有例外),水流低火就燥,物体会下坠等。第三是伦理真理(大都是可靠的,但常有例外),如母爱、五伦关系等。多玛斯在知识的追求上,必然要从宇宙物理的诸事物出发,自然的到人为的,再到伦理的层次,才能求得绝对的、超时空的真知识(形上学)。
2、形上学:探讨存有之所以然的学问,称为「本体论」,若以金字塔的架构呈现,从感官经验的最底层存在,步步提升而抵达抽象界的理念高峰。多玛斯以此「本体论」加上「因果律」的运用,建构出他的宇宙论体系。多玛斯在因果原理中发挥柏拉图的「分受」概念,从事物的流变中,感官经验能可靠的从果推论到原因,即果的存在是分受了因的影响,因有四种:形式因、质料因、形成因、目的因。多玛斯利用亚理斯多德的「形质说」,配合因果解释,论述宇宙万物的形成,都是「形式」包容了「质料」,使质料变为存在,宇宙多层重迭现象中,下层形式成了上层的质料。由此,外在的「潜能」和「现实」交互重迭,与内在的形式和质料的交互重迭,竟然完全吻合一致,确定事物存在的「最终理由」。对认知「诸因之因」「最终之现实」「最高之形式」的成果,就是对「存有本身」的确定性,多玛斯把此「绝对存有」等同于犹太民族信仰的上帝,因而「辨神论」或称「自然神学」顺应出现。
3、辨神论:最重要的课题是证明神存在的论证,提出着名的「五路证明」,从五种不同角度观察现象界,由果推及因,为指证神明的存在,也在论证中显示出神的性质与作为:是第一原动的不动者、是第一因、是全知者和全能者、是真善美圣总体、是宇宙的掌管者;也论述并肯定人神之间的关系:一切都从神而来,将来一切都必要回到神那里去。
4、伦理学:灵肉结合的人性分享了神性,生存在尘世却不属于此世,能超越各种束缚而走向神性境界,最终归宿是灵魂进入永恒幸福,由此设计了伦理规范,以精神生活最重心、以「理智引导意志」为前提,理智助人确立生命的结局和价值的抉择,使人从不完美的尘世生活中,超越进到生命圆融的境界。
多玛斯赞同「人是政治动物」,先诚意正心的独善其身,再服务众人善度社会生活去兼善天下;多玛斯注重能给人今生与来世幸福的政治体系,论及国家制度和责任,并极力维护私有财产制。
【撰写者】
宫高德(静宜大学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
【参考文献】
1.Federick Copleston着,庄雅堂译,傅佩荣校订,《西洋哲学史》(二),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3 。
2.邬昆如着,《西洋哲学史话》,台北:三民书局,2004。
3.邬昆如着,《西洋百位哲学家》,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6。
4.邬昆如着,《哲学与哲学家》(西方篇),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6。
5.沉清松、孙振青编着,《西洋哲学家与哲学专题》,台北:国立空中大学,1991。
6.罗素原着,《西方哲学史》(上),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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