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踢球不会被判刑

报告结束后,按照惯例,各国的刑法学者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报告人提问。有位加纳刑法学家形象地说:“假如一个人在马路上踢足球,在踢的时候并不犯罪,但是在后来踢碎附近的门窗玻璃,因而可能事后被判了刑。对这一点,行为人怎么能预先知道呢?”报告人对此并没有采取“无可奉告”的外交词令,而是用诙谐的语言来回避:“世界各国人民都爱踢足球,我们也在提倡,所以,您可以放心,不至于因为踢足球而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