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局中局:清末假药贩子的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药品进口,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从古代笔记里看看那时的假药贩子是怎么干的。著名民俗学者王永斌先生在《燕都说故》一书中撰文,写清末民初,旧京所售假药,以“假人参”最为多见。《清稗类钞》中起底江湖医生卖丸散膏丹等假药的,专有所谓的“探囊”和“送客”二术,十分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