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的威胁!清廷有还手之力吗? 1861年,普鲁士派遣艾林波伯爵为首的使团,率军舰三艘,前往东亚,与中国、日本签订与英、法、美同等权益的条约。奕不知普鲁士国情,一面向英、法先行入京的官员打听,一面指示崇厚设法阻止。奕从英、法方面得知,普鲁士及当时占据澳门的葡萄牙,“与英、佛、米相等”,是一大国。于是,奕向咸丰帝报告,简派大员赴津,与普鲁士商订条约。
清 ... 无计可施,看艾林波如何上演普鲁士贪婪? 崇纶、崇厚与艾林波的第一次会谈,因授权文书而发生分歧。艾林波称崇纶等未受“全权”而不与进行正式谈判。当时中国与普鲁士及德意志关税同盟各邦、城贸易量并不大,普鲁士的着眼点也非全为经贸关系。也就是说,艾林波即使不出使,普鲁士即使无条约,在贸易方面可以自然而然地获得与英、法同等的待遇。艾林波要求获得的是全部权益。
面对不平等条约,清 ... 却为何沾沾自喜? 崇纶等与艾林波之间的正式谈判极不顺利。崇纶见其开出条件中有“公使驻京”,予以驳斥,谈判立即陷于僵局。艾林波对此还价,5年后派公使驻京。崇纶等再作让步,同意5年后视情再议。由于拟签的中普条约规定,条约签订后一年内互换,据此很快达成共识,从条约互换时起算,即“公使驻京”可推迟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