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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墓竹簡《五行》
郭店楚墓竹簡《緇衣》
郭店楚墓竹簡《太一生水》
郭店楚墓竹簡《老子》
郭店楚墓竹簡於1993年出土於湖北荊門市郭店一號楚墓,共有七百多枚。後經整理,由文物出版社出版《郭店楚墓竹簡》一書,包括《緇衣》、《五行》、《老子》、《太一生水》五部,爲先秦儒道兩家典籍與前所未見的古代佚書共十八篇。
有學者認爲郭店竹簡的字體使我們得以重睹所用書體或是先秦時代“科斗文”與“古文篆書”。這些楚簡可以分爲四類,之一類常見於楚國簡帛,字形結構是楚國文字的本色,書法體勢則帶有“科斗文”的特徵,可以說是楚國簡帛的標準字體;第二類出自齊、魯儒家經典抄本,但已經被楚國所“馴化”,帶有“鳥蟲書”筆勢所形成的“豐中首尾銳” 的特徵,爲兩漢以下《魏三體石經》、《漢簡》、《古文四聲韻》所載“古文”之所本;第三類用筆類似小篆,與服虔所見的“古文篆書”比較接近,應當就是戰國時代齊、魯儒家經典文字的原始面貌;第四類與齊國文字的特徵最爲吻合,是楚國學者新近自齊國傳抄、引進的儒家典籍,保留較多齊國文字的形體結構與書法風格。
延伸閱讀
郭店楚簡與《中庸》
《中庸》在中國學術思想史上佔有重要地位,自宋代列入四書以來,其影響更爲深遠。但對其成書與真僞,歷史上一直有爭議,成爲學術思想史上的一大公案。爭論集中在兩點:(一)《中庸》是否爲子思所作;(二)《中庸》是否爲一個整體,是否有後人增飾的成分。圍繞着這兩個問題,人們發表各自不同的看法,筆墨官司打了近一千年,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綜觀以往的爭論,由於缺乏對子思思想的整體瞭解,人們只是就《中庸》談《中庸》,難免有盲人摸象之感;而郭店竹簡中子思佚籍的發現,則徹底改變了這一狀況,它不僅使以往模糊不清的子思學派重新浮出海面,而且也爲我們重新審視、探討這一學術公案提供了可能。可以說,對《中庸》一書作出結論的時機成熟了。
(一)
《中庸》是否爲子思所作,在宋代以前並不成爲問題,當時大多數學者對此都持肯定態度。如,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說“嘗困於宋。子思作《中庸》”。《孔叢子》也有子思“困於宋”,作“《中庸》之書四十九篇”的說法,與《史記》記載的應該是同一件事情。鄭玄認爲《中庸》是“孔子之孫子思伋作之,以昭明聖祖之德”(孔穎達《禮記正義》引《目錄》)。朱熹也說“《中庸》之書,子思之所作也”(《中庸集註序》)。較早對《中庸》提出疑義的是宋代歐陽修,他認爲《中庸》中有“自誠明謂之性”等語,與孔子自稱“學而知之者”不符,“在孔子尚必須學,則《中庸》之所謂自誠而明,不待學而知者,誰可以當之乎?”歐陽修看到子思與孔子思想有不一致的地方,是正確的,但他由此懷疑《中庸》“所傳之謬也”(《歐陽修文集·問進士策》),則並不足可取。後清代學者袁枚、葉酉、俞樾等人根據《中庸》中有“載華嶽而不重”、“車同軌、書同文”等語,懷疑《中庸》一書晚出,非子思所作。華嶽,按照傳統的說法,是指華山與吳嶽,戰國時均在秦國境內,而根據史書記載,子思主要在鄒魯宋齊一帶活動,足跡未嘗入秦;至於“車同軌、書同文”,與《史記·秦始皇本紀》記始皇二十六年:“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琅邪碑石“器械一,同書文字”相似,明顯是秦國統一後的用語,由此認爲《中庸》成書當在秦統一以後乃至西漢時期。(1)這一觀點由於有比較有說服力材料的支持,在當代學者中影響很大;而那些主張《中庸》早出的學者,也都把上述材料當作更大障礙,試圖對其作出重新解釋。(2)現在看來,上面兩種作法都有欠妥當之處,主要因爲他們對古書的形成和流傳缺乏瞭解。李學勤先生說:“古書的形成每每要有很長的過程。除了少數書籍立於學官,或有官本,一般都要經過改動變化。很多書在寫定前,還有一段口傳的過程。尤其在民間流傳的,變動尤甚。”(3)所以,在有各種資料明確記載《中庸》是子思所作的情況下,僅僅根據一兩句言論,便斷定《中庸》一書晚出,顯然難以成立。而那些相信子思作《中庸》的人的作法,也顯得過於機械。在他們看來,古書一定是純正的,不會也不可能有後人的言論,如果有可疑的言論,一定要證明它是古人已有的。他們的出發點同樣不足取。
學術史上還有另一種觀點,認爲《中庸》雖是子思所作(至少是部分),但今本《中庸》卻並不是一個整體,而是包括了兩個部分。較早提出這一看法的是宋代的王柏,(4)他在《古中庸·跋》中說:
愚滯之見,常舉其文勢時有斷續,語脈時有交互,思而不敢言也,疑而不敢問也。一日偶見西漢《藝文志》有曰:“《中庸說》二篇。”顏師古注曰:“今《禮記》有《中庸》一篇。”而不言其亡也。惕然有感,然後知班固時尚見其初爲二也。合而亂,其出於小戴氏之手乎?(5)
按照王柏的意見,《中庸》可以二十一章爲界分爲“中庸”和“誠明”兩個部分,二十一章以下爲“誠明”,以前爲“中庸”。雖然全文以中庸爲題,但其核心部分則應當爲誠明。“中庸二字爲道之目,未可爲綱,誠明二字可以爲綱,不可爲目。”王柏立論的根據有兩點:一是“其文勢時有斷續,語脈時有交互”,即語言風格與思路前後不統一;二是《漢書·藝文志》中有《中庸說》二篇,他認爲這與今本《中庸》實際是同一個東西,而今本《中庸》只有一篇,所以它當是糅合了以前的兩篇而成。王柏自稱自己的觀點受到了顏師古的啓發,顏師古在《漢書·藝文志》《中庸說》二篇下注:“今《禮記》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禮經》,蓋此之流。”但這裏所謂“蓋此之流”,是說《中庸》同《中庸說》都是《禮經》的傳記,屬於同一類性質,並不是說《中庸》即等同於《中庸說》。王柏是誤解了顏師古的意思,還是有別的什麼根據,我們不得而知了。但《中庸》是否即等同於《中庸說》二篇,學術史上是有不同看法的。王鳴盛《蛾篇說錄》說:“《漢志》《中庸說》二篇,與上《記》百三十一篇,各爲一條,則今之《中庸》,乃百三十一篇之一,而《中庸說》二篇,其解詁也。不知何人所作。惜其書不傳。師古乃雲,‘今《禮記》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禮經》,蓋此之流;’反以《中庸》爲《說》之流;師古虛浮無當,往往如此。”王鳴盛認爲《中庸》是《藝文志》“《記》百三十一篇”中的一篇,而《中庸說》在《藝文志》中另列一條,二者不應該是同一個東西,且性質也不相同,後者是前者的“說”,也即“解詁”,所以批評顏師古“虛浮無當,往往如此”。這樣看來,王柏在立論上多少有些問題,但由於他的觀點來自平時的感受,且有一定的根據,因而得到後人的響應。
馮友蘭受王柏啓發,也認爲《中庸》可分爲兩個部分。其中《中庸》首章(以朱熹《集註》本爲準,下同)“天命之謂性”及二十章下半段“在下位不獲乎上”以下是一個部分,此段“多言人與宇宙之關係,似就孟子哲學中之神祕主義之傾向,加以發揮。其文體亦大概爲論著體裁”。第二章“仲尼曰:君子中庸”到第二十章上半段“道前定則不窮”是一個部分,此段“多言人事,似就孔子之學說,加以發揮。其文體亦大概爲記言體裁”。而傳統所說的子思作《中庸》即指這一部分。馮友蘭雖然自稱受到王柏“不少提示”,但他不同意把《中庸》等同於《中庸說》二篇,而是接受王鳴盛的觀點,認爲後者爲《中庸》的解詁,今本《中庸》實包括原始的《中庸》與後來攙入的《中庸說》兩個部分,除了子思所作的《中庸》外,“首末二段,乃後來儒者所加,即《漢書·藝文志》‘凡禮十三家’中之《中庸說》二篇之類也。‘今天下車同軌’等言,皆在後段,更可見矣。”(6)可見,馮先生懷疑今本《中庸》有後人的攙入,一定程度上考慮到“車同軌”等語句的問題,認爲這樣正可將其排除在外,實際是綜合了王柏與袁枚兩種觀點。
後日本學者武內義雄、臺灣學者徐復觀也相繼撰文,論證《中庸》包含兩個部分。武內義雄認爲“《中庸》之原始的部分,想是由第二章仲尼曰起,至第十九章爲止”,而“《中庸》之首章與下半,乃韓非、始皇之傾,是子思學派之人所敷演之部分,非子思原始的部分”。並認爲“《中庸》此等部分,恐即由《中庸說》所攙入”。(7)徐復觀則力證今本《中庸》確由《中庸說》二篇構成,他提出兩條證據:(一)錢大昕《廿二史考異》說:“《月令》三篇(按外加《明堂位》與《樂記》),小戴入之《禮記》。而《明堂陰陽》與《樂記》,仍各自爲書。亦猶《三年問》出於《荀子》,《中庸》、《緇衣》出於《子思子》,其本書無妨單行也。”徐復觀由此推論:“所謂《中庸說》二篇者,實即《禮記》四十九篇中之一的《中庸》的單行本,二者實爲一書。此書若非原書系單行,則當它尚未在思想上特別受到重視時,《史記》及僞《孔叢子》,恐不會單獨加以提出。”(8)(二)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在《中庸說》條下雲:“孔子之孫子思伋作《中庸》。程氏曰:《中庸》之書,是孔門傳授,成於子思,傳於孟子。《白虎通》謂之《禮中庸記》。”徐復觀認爲“是王氏固以三者爲一書”,並雲“《孔子世家》稱《中庸》,《漢志》稱《中庸說》,《白虎通》謂《禮中庸記》,古人對傳記之稱謂,並不嚴格,三者皆可視作一書之名稱” (9)。徐先生認爲今本《中庸》實即《中庸說》二篇,與王柏看法相近,但他在提出自己觀點時作了重新論證,並非對前者的簡單重複。另外,郭沂也認爲《中庸》一書包含兩個部分,其中有“子曰”的部分,是原始《論語》的佚文,而其餘的部分則是子思所作的《中庸》,(10)與上說稍有不同。
在學術史上,懷疑一部書晚出或有僞常有其事,但懷疑一部書是由兩部分組成,則並不多見,也絕不是偶然的。這說明今本《中庸》確實有其特殊之處,值得認真對待。綜觀以上各家所說,其觀點雖對後人不乏啓示,但具體論證並不能讓人滿意。查其立論的根據,一是《中庸說》二篇的線索。但《中庸說》與《中庸》是一種什麼關係,尚不能確定,以上各家對此的認識也不盡相同,或認爲今本《中庸》即《中庸說》二篇(王柏、徐復觀),或認爲《中庸說》只是今本《中庸》的一部分(馮友蘭、武內義雄)。不論那一種觀點,均只是一種推斷。因此,這條線索雖有參考價值,卻不能作爲最終根據。二是文體、思想線索。以上各家看到今本《中庸》前後部分存在文體和思想的差異,無疑是正確的。但在對子思思想缺乏更多瞭解的情況下,僅靠文體、思想的差異來推斷《中庸》的成書,根據並不充分,而且會產生新的問題,如,今本《中庸》內部的這種差異反映的是子思個人思想的變化,還是子思後學思想的發展?對於這些問題,在沒有其他旁證材料情況下,種種解釋只能算是一種猜測和假設。因此,雖經前人的努力,今本《中庸》一書多少顯出其廬山真面目,但最後的面紗仍沒有被揭開,而要揭開這一學術之祕,了斷這一學術公案,獲得更多有關子思的材料,顯然是一個必不可少的先決條件,而郭店竹簡正好爲我們提供了這方面的材料。
(二)
郭店竹簡儒家十四篇中,哪些是屬於子思的作品,學術界尚有爭論,(11)目前可以確定且意見比較一致的應當有《緇衣》、《五行》兩篇。其中,《緇衣》一篇出於《子思子》,史書曾有明確記載。《隋書·音樂志》引沈約之言:“《中庸》、《表記》、《坊記》、《緇衣》,皆取《子思子》。”《子思子》一書《隋書·經籍志》、新舊《唐書·藝文志》均有著錄,說明其書至少隋唐時尚存,唐馬總《意林》引《子思子》十餘條,見於《表記》者一條,見於《緇衣》者兩條;《太平御覽》引《子思子》,見於《表記》者一條;《文選注》引《子思子》,見於《緇衣》者兩條,可見沈約所說應是有根據的。但是,由於陸德明《經典釋文》引南齊劉瓛稱“《緇衣》是公孫尼子所制”,加之近代以來的疑古風氣的影響,許多學者往往對沈約所說持懷疑態度,有人甚至認爲《緇衣》等篇爲秦漢之際儒生所作。而楚簡《緇衣》篇的發現,證明《緇衣》等篇的年代要更早。根據發掘報告,郭店一號楚墓的下葬年代當在公元前四世紀中期至三世紀初,李學勤先生進一步斷定其不晚於公元前三○○年,考慮到書籍有一個流傳過程,則其書寫時間可能還會更早,(12)基本在子思(前483?02)生活年代之內。因此,《緇衣》出於子思之手完全可能,而《緇衣》一旦被肯定,《表記》、《坊記》等篇的歸屬自然也就清楚了。
《五行》篇早在二十年前馬王堆漢墓中曾被發現過,在“經”之外還有“說”,魏啓鵬先生曾根據其思想特點斷定爲“戰國前期子思氏之儒的作品”(13),龐樸先生則指出文中“仁義禮智聖”即是荀子在《非十二子》中所批判子思“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的“五行”,(14)揭開了思孟五行說之謎。但由於馬王堆漢墓年代較晚,又沒有更多材料可分別“經”、“說”的著作年代,故當時學者往往將其作爲一個整體看待,傾向認爲是孟子後學的作品,年代約在戰國後期,甚或在西漢初期。這次出土的楚簡《五行》,與帛書《五行》相比,有“經”而無“說”,說明《五行》“經”的部分成書年代應當更早,它是子思的作品完全可能。
如果我們把《緇衣》、《表記》、《坊記》與《五行》均看作子思作品的話,就不難發現這兩類作品在文體和內容上存在着較大的差別。《緇衣》、《表記》、《坊記》三篇在形式上主要記述孔子的言論,每章皆冠以“子曰”或“子言之”,體例類似《論語》,每篇除了一個基本主題外,涉及內容往往較爲廣泛,屬於雜記的性質。如《緇衣》篇,鄭玄《禮記目錄》說“名曰《緇衣》者,善其好賢者也。《緇衣》,鄭詩也”。但從內容上看,實際主要討論君臣關係,以及君民關係、交友之道、言行之要等等,好賢僅爲其中一小部分;《坊記》篇主要討論禮、刑對人們的行爲的防範,同時涉及祭祀、交往之道等等;《表記》主要記錄有關仁的議論,還涉及君子持身之道、言行之要、卜筮等。另外,篇中多引《詩》、《書》、《易》、《春秋》等,而尤以引《詩》爲多,這些都是和《論語》相似的。而《五行》則主要闡發論證作者自己的思想和見解,是一篇獨立的哲學論文,全文主要圍繞仁義禮智聖形於內的“德之行”,與不形於內的“行”,步步展開,層層遞進,各段之間,具有嚴格的邏輯關係,很少有脫離主題的議論,更沒有一處引用“子曰”的地方,文中雖也有引《詩》的地方,但僅限於個別章節,與《緇衣》等篇幾乎每章多次引用《詩》、《書》的情況有很大不同。另外,《五行》具有很高的理論思辨色彩,與《緇衣》等篇文句簡單,多爲一些格言、警句,形成鮮明的反差,這可以說是二者更大的差別。《五行》與《緇衣》等篇的這種差別不是偶然的,可能是子思思想發展、變化的反映。由此推想,子思的思想可能經歷了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他主要祖述孔子的言論,同時加以發揮。(15)這在文獻中也有反映,《孔叢子·公儀》:“穆公問子思曰:‘子之書所記夫子之言,或者以謂子之辭。’子思曰:‘臣所記臣祖之言,或親聞之者;有聞之於人者,雖非正其辭,然猶不失其意焉。其君之所疑者何?’”可見,子思常常把自己的言論與孔子混同起來,以致引起當時人們的懷疑。而後一個階段,他則系統提出自己的觀點,與以前相比具有較高的理論思辨色彩,這一時期可以看作他的成熟時期。耐人尋味的是,上面兩類作品的不同特點在今本《中庸》都有所反映。武內義雄說“《中庸》與《累德》(16)、《表記》、《緇衣》、《坊記》四篇有關係,極當考究,此四篇之文體,與《中庸》上半相似”。可謂抓住了問題的實質,需要補充的是,《五行》一篇與《中庸》下半相似,這一點也同樣“極當考究”。從這一點看,今本《中庸》上下部分在文體、內容、思想等方面確實存在着差別,表現出不同的思想旨趣。
今本《中庸》上半部分應包括第二章到第二十章上半段“所以行之者一也”。這一部分主要記述孔子的言論,除了第十二章外,每章均有“子曰”出現,與《緇衣》等篇體例接近,屬於記言體。除第二至第九章論“中庸”外,第十章記孔子答“子路問強”,第十一至十五章論“君子之道”,第十六至十九章論“鬼神之爲德”及舜、文王、武王、周公祭祀宗廟之事,而第二十章則記孔子答“哀公問政”,涉及內容較爲廣泛,應屬於雜記性質,這與《緇衣》等篇也是接近的。今本《中庸》下半部分包括之一章以及第二十章“凡事豫則立”以下。這一部分主要記述作者的議論,與《五行》篇體例接近,它主要圍繞“誠明”的思想層層展開,從“天命之謂性”開始,經過“盡人之性”、“盡物之性”,最後“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參”,由“天命”而到“性”,由“儘性”而回到“天道”,是一篇內容完整,邏輯嚴謹的議論文。除了第二十八章有兩處“子曰”外,其餘部分均沒有“子曰”出現,而第二十八章正好有“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災及其身者也”及“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等文字,因而可能是錯簡,可以排除不記。以前有學者爲論證《中庸》早出,總是想把這處文字說成是戰國時的言論,並不可取。可見,今本《中庸》內部存在着文體的差異,而把這兩種不同的文體組織在一起顯然是不合適的,在先秦古籍中也鮮見其例,前人懷疑今本《中庸》包含兩個部分,並非沒有根據。
今本《中庸》上半部分也有與《緇衣》等篇體例不同的地方。《緇衣》、《表記》、《坊記》三篇首章均作“子言之”,而首章以下作“子曰”或“子云”,間或也有“子言之”的情況出現。而《中庸》上半部第二章作“仲尼曰”,以下到第二十章皆作“子曰”。《中庸》的這個“仲尼曰”僅此一見,在《緇衣》等篇也無其例,值得認真考察。對於《緇衣》等篇“子言之”與“子曰”的差別,有學者認爲可能是子思與孔子不同的言論,如顧實《漢書藝文志講疏》說:“《表記》、《坊記》、《緇衣》,開端皆稱‘子言之’,蓋子思語而弟子述之也。稱‘子云’、‘子曰’者,引孔子語也。”(17)這種觀點忽視了子思思想的特點,難以讓人接受。查其立論的根據,是子思或其門人有意要與孔子的言論區別開來,所以才採取了不同的記言 ... 。但從《孔叢子》所記子思與魯穆公的對話看,子思毋寧是要強調自己的言論即來自“夫子”,至少是“不失其意焉”。所以《緇衣》等篇的“子言之”應該還是指孔子,它們之所以不同於“子曰”或“子云”,並被置於每篇的首章,實際是一種突出、強調的作用。這可以由楚簡《緇衣》篇得到證明。楚簡《緇衣》首章作“夫子曰”,以下皆作“子曰”,這個“夫子”顯然就是指孔子,它被置於篇首,和“子言之”的作用無疑是相同的。明白了這一點,《中庸》第二章的“仲尼曰”便容易理解了。我們認爲,這可能與《中庸》是《子思子》的首篇有關。《孔叢子·居衛》:子思“撰《中庸》之書四十九篇”。清代學者翟灝認爲,古書有舉首篇代替全書之例,如鄒衍所作有四十九篇,而《史記·孟荀列傳》僅說作《主運》;屈原有許多作品,但《離騷》爲屈原賦的首篇,所以《史記·屈賈列傳》就說“乃作《離騷》之賦”。同樣,《中庸》爲《子思子》的首篇,故用來作爲全書的稱謂,稱“《中庸》之書四十九篇”。(18)這個說法是可信的,因爲《中庸》一書另有四十七篇的說法。李翱《復性書》:“子思,仲尼之孫,得其祖之道,述《中庸》四十七篇。”晁說之《中庸傳》:“是書本四十七篇。”鄭樵《六經奧論》也說:“《中庸》四十七篇。”武內義雄由此推斷《子思子》二十三篇,每篇分上下二篇,另加一篇序錄,即成《中庸》四十七篇。可見,“《中庸》四十七篇”不過是《子思子》二十三篇的另一種說法,說《中庸》是《子思子》的首篇是有根據的。因此,《中庸》第二章的“仲尼曰”,可能是子思看到人們對自己的言論表示懷疑,故在“撰《中庸》之書四十九篇”時,特意在其首篇首章標明“仲尼曰”三字,說明自己所記均爲孔子之言,具有絕對的權威性,不容懷疑。而在以下《緇衣》等篇,也在其首章專門用“子言子”或“夫子曰”予以突出、強調,這就是今本《中庸》第二章出現一個“仲尼曰”的原因所在。由此也可以知道,原始《中庸》是從今本的第二章開始的,而之一章及後一部分是後來加上去的。《中庸》的這個“仲尼曰”,以前不被人們重視,而經過我們的分析,卻成爲今本《中庸》是兩個部分的一條重要證據。
(三)
不僅如此,今本《中庸》上下兩個部分在思想上存在着差異,甚至對立,把它們放在一起是不合適的,這是我們懷疑《中庸》原是兩個部分最主要的原因。《中庸》上半部分主要討論“中庸”。關於“中庸”,前人有不同的解釋,鄭玄《禮記目錄》:“名爲中庸者,以其記中和之爲用也。庸,用也。”二程則認爲中庸是一種 ... ,“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見朱熹《四書集註》)鄭玄認爲中庸即之一章喜怒哀樂“未發”與“已發”的“中和”,是爲了把原來沒有直接關係的兩個概念聯繫在一起,並不足取。而二程把中庸僅僅看作是一種 ... ,多少違背了中庸的原義。那麼,中庸的本義到底是指什麼呢?《說文》:“中,內也;從口、|,上下通。”其中“口、|”應指禮器一類,有學者將其釋爲“徽幟”、“冊簿”或“旗鼓”,(19)都是講得通的。古時每逢大事,君王必要祭天,執“中”以“通上下”,表示“君命神授”,“受命於天”。因此,“中”的原義是指溝通天人的禮儀、禮器之類。由於禮在古代社會中有崇高神聖的地位,有無限威力,它滲透到政治、軍事、文化思想的方方面面,成爲人們思想行爲的規範,而“中”在文獻中也具有這一含義。《禮記·仲尼燕居》:“子貢越席而對曰:‘敢問將何以爲此中者也?’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荀子·儒效》:“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謂中?曰:禮義是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萬民之僞,而教之中。”顯然,這個“教之中”的“中”即是指禮。君王祭天,民衆必自四方而至,久而久之,引申出中心的“中”,象徵君位所在,所謂“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禮也”(《荀子·大略》)。又引申出“正”義。《書·大禹謨》:“允執厥中。”《論語·堯曰》:“允執其中。”“中”皆表示“正”。二程說“不偏之謂中”,有一定的道理,但“偏”與“不偏”需要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即是禮,如果看不到這一點,難免有失片面。“庸”有“常”的意思,《爾雅·釋詁上》:“庸,常也。”具體指常行、常道。所以,中庸的本意應爲中道和常道,也即日用常行。那麼,子思生活的時代什麼可以稱作“日用常行”呢?顯然只有禮了。可見,中庸一詞實是由禮轉化而來,是禮的理論化和哲學化。《漢書·藝文志》有“《中庸說》二篇”,列入六藝略禮類,說明中庸與禮有密切關係,乃是當時人們的普遍觀念。明白這一點,《中庸》這一部分的內容便容易理解了。
今本《中庸》第二章開宗明義提出“中庸”,把它看作君子的一種德行。“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以往人們解釋章,往往把它與之一章“天命之謂性”、“中和”等問題糾纏在一起,認爲中庸乃天命所賦人之性,“順着各人之性所發出來的,即是‘中庸’之道。”(20)又認爲中庸也即中和,“以性情言之,則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則曰中庸是也。然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義。”(朱熹《中庸章句》)這樣一來,一個本來簡單的問題反而被搞複雜了。實際上,所謂“君子中庸”是說君子能夠恪守中道,也即恪守禮,而小人不遵守禮儀,故肆無忌憚,與“天命之謂性”、“喜怒哀樂”之“中和”並沒有什麼關係。因爲從《中庸》第二章到第二十章上半部分沒有一處談到“性”,更沒有談到“中和”。相反,它談中庸多從外部入手,把中庸看作外在的習俗和規範,表現出由外而內的致思方向:
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闢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第七章)
子曰:回之爲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弗失之矣。(第八章)
“擇乎中庸”說明中庸的客觀外在性,而“期月守也”則表明中庸的完成與實現需要經過長期的持守,將其由外在規範轉化爲內在自覺。顏回可以說是這方面的典範,他“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弗失之矣”,而一般民衆則“鮮能久矣”。在孔門弟子中,顏回以“克己復禮”著稱,他“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論語·雍也》),“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他的這一品格無疑是他能夠“擇乎中庸”的根本原因,同時也說明中庸乃是和禮密切相關的概念,而與“天命之謂性”沒有關係。中庸來自禮,禮的一個重要內容即是君臣父子人倫關係,而中庸也包含這方面內容:
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第十二、十三章)
這裏的“君子之道”即中庸之道,在作者看來,道並非不可捉摸之物,它內在於普通的人倫關係及日用常行之中,並通過“事父”、“事君”、“事兄”與“朋友”等禮儀規範而展現出來,所以它是平凡無奇的,“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但要完全實現它,卻是連聖人都難以做到的,“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知焉。”可見,道是既平凡又超越,“極高明而道中庸”的,但這種超越是立足於人倫的超越,是即日用而超越日用,亦即在日用常行中尋找超越,它可以說是一種世俗化的超越,與今本《中庸》後半部分的心性超越有所不同。不僅如此,由於道與人倫日用被統一起來,既定的社會規範和倫理秩序被合理化和神聖化,一旦違反常規便有“素隱行怪”之嫌,人們只能作削足適履式的適應,而不能有任何發揮創造。因此,“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成爲今本《中庸》上半部分的主調。它所要求的,不是突破既定的行爲規範和生活方式,而是回到傳統的軌道;不是積極進取有所作爲,而是安於現狀,聽從命運的擺佈: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同上)
素,本來,既往。君子身處其位則安於其位,不作本位以外的非份之想。身處富貴就安於富貴,身處貧賤就安於貧賤,身處夷狄就安於夷狄,身處患難就安於患難,這樣便無處不安然自得。可見,中庸和禮一樣,都是要求人們自我約束、自我限制、自我剋制。所不同的是,禮強調的是制度儀節,而中庸反映的則是制度儀節背後的價值觀念和思想 ... 。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第四章)
這裏的“道”顯然是指中庸之道,人們之所以違背它,是因爲“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可見,“中庸”確實有 ... 的含義,但這種 ... 是在日用常行即禮的基礎上推衍出來的,起初它只是要求人們“不偏”“不易”,避免“過與不及”的錯誤,逐漸又形成較爲豐富的內容,“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忠恕違道不遠”等等。因此,我們說中庸來自於禮,是對禮的哲學化、理論化,並非面壁虛構,而是有確鑿的事實根據。搞清了這一點,以往關於《中庸》上半部分內容的爭議也可得到澄清。《中庸》第十七、十八、十九章談論鬼神祭祀,前人多認爲是錯簡,與“中庸”本文無關。這種觀點沒有看到中庸與禮的聯繫,是不足取的。因爲祭祀乃禮的一個重要內容,甚至可以說是其核心,以上三章雖然沒有談到中庸,但卻多處談到禮:“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第十八章)“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第十九章)因此,它們被收錄在這裏可能正是基於這種考慮。這與《緇衣》等篇的情況是一致的,而與《中庸》下半部分有很大差別。
《中庸》下半部分包括之一章及二十章“凡事豫則立”以下部分,是一篇觀點明確、邏輯嚴謹的議論文。因爲它主要談論“誠明”,我們不妨稱之爲《誠明》篇。它開首提出了一組富有哲學意味的命題: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之一章)
“天命之謂性”,是說天所命於人的即是性。“率性之謂道”,鄭玄、朱熹皆注“率,循也”,指循性而行即是道。但又有學者主張“‘率’應訓爲統率、率領。‘率性之謂道’是說統率性的是道。……楚簡‘長性者,道也。’‘長’就是率”。(21)若依前說,則“道”是內在之道,“修道之謂教”是指以後天的修習發明此內在之道;若依後說,則“道”是外在之道,“修道之謂教”是指以此外在之道改造人先天的本性。可見,“率性”是“循性”還是“長性”,不僅關係到“修道之謂教”的理解,同時也關係到整個《誠明》的思想。其實,《中庸》二十一章對以上兩句有明確的解釋: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
“自誠明,謂之性”是說由內在的誠而達到對是非善惡的明覺,便可稱作是發自本性的。這是以功能、作用言性,而不是給性下一定義。“自明誠,謂之教”是說由明覺的認知活動而發明內在的誠,它可稱爲教。“教”與“性”相對,前者先天本能,後者後天教化,二者出發點雖有不同,但目的則是一樣的,故又說“誠則明矣,明則誠矣”。以上兩句中,“自誠明,謂之性”顯然即“率性之謂道”,因爲下面第二十五章接着說“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即是“道”,和“率性之謂道”是一致的;(22)而“自明誠,謂之教”也即“修道之謂教”,因爲在作者看來,雖然人們具有內在的“誠”,但並非每個人都能將其直接表現出來,故還需要經過後天的培養教化,這即是“自明誠”和“修道”作爲“教”的意義所在。可見,作者一方面肯定人具有先天的道德實踐能力,另一方面又強調後天教化的重要性,這個多少有些矛盾的觀點構成了《誠明》的一個基本思想。在二十章下半段,作者還有與此相關的一段論述: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以往學者由於受宋明理學家的影響,往往從本體與工夫的角度看待“誠者”與“誠之者”的關係,把“誠者”看作是形上的本體,而把“誠之者”看作發明此本體的後天實踐活動,結果造成理解上的偏差。其實,這裏的“誠者”和“誠之者”是指兩種不同的實踐能力和 ... ,並沒有什麼形上、形下的區別。“誠者,天之道”是說“誠”不借後天的努力和思考而自然表現出來,也即“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它是先天自然的,故說“天之道”;而“誠之者,人之道”是說經過對“善”的學習和掌握而發明內在的“誠”,它是後天人爲的,需要一個學習實踐的過程。所以,下面接着又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因此,“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與“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二者思想是一致的,均是對之一章“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的解釋和闡發。由此可見,今本《中庸》之一章與第二十章下半段以下具有一種內在的聯繫,作者先在之一章提出“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的命題,接着又在第二十章下半段及第二十一章對以上命題作了進一步解釋,二者上下呼應,意思連貫。而第二章以下關於“中庸”內容的插入,多少將這種聯繫打斷了,同時也給人們的理解帶來分歧和困難;相反,如果將“中庸”的部分拿去,則原來的思想脈絡便清晰可尋。這進一步說明,今本《中庸》是經過後人改動的,“誠明”與“中庸”原來各自獨立,並非一個整體。
既然性是誠明之性,是自覺能動之性,那麼,“率性”自然就是“循性”了,“率性之謂道”不是外在的道,而是一種內在的道,故作者在“天命之謂性”三句後接着說: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之一章)
“道”內在於性中,循性而行即是道,所以它是一刻也不能分離的,如果能夠分離,就不能算是道了。這個“道”顯然不同於前面所說的中庸之道,而是“自誠”之道,它不是要求人們不偏不易,恪守既定的常道,而是要求內心時時保持着誠,在閒居、獨處時仍能恐懼、戒慎,不敢有一絲的鬆懈,這樣便做到了慎獨。以往人們往往根據鄭玄的說法,把慎獨理解爲“慎其閒居之所爲”,不完全符合作者的原意。其實,慎獨的“獨”不僅僅是指獨居、獨處,它還指內心的“一”。楚簡和帛書《五行》說:“能爲一,然後能爲君子,慎其獨也。”帛書《五行·說》對此解釋道“獨然後一,一也者,夫五爲一心也,然後得之”。慎獨是指仁義禮智聖“五行”統一於心,與心爲一。這與《誠明》強調心不可離道的思想是一致的。因此,《誠明》的慎獨不僅僅是指“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更重要的,它是強調在“不睹”、“不聞”時內心要時時保持着誠,“不可須臾離也”,這纔是《誠明》所言慎獨的重點所在。誠不僅體現在慎獨上,同時,它還體現在“儘性”的實踐過程中:
唯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第二十二章)
“盡”,擴充、發用。“盡其性”也即擴充、發用自己的誠性。在作者看來,誠存在於萬物之中,構成萬物之性,天地萬物本質上乃是一道德存在,天地萬物的成長也是一道德精神的發育過程,而“至誠”之人在“盡其性”的同時,也感通、作用他人之性,感通、作用萬物之性,贊助天地的生化發育,在宇宙間具有與天、地同等的地位,“與天地參”。這樣,主體的誠被看作世界意義的賦予者,“儘性”成爲一種準宗教性的精神體驗活動,它要求人們自我擴充、自我膨脹,以達到與天地等同的精神境界,而這與“庸德之行,庸言之謹”的中庸所表現出的自我約束、自我剋制何其不同。誠不僅能“贊天地之化育”,它還表現在具體的事物中:
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爲能化。(第二十三章)
“致”,推致;“曲”,一偏。“致曲”也就是把誠運用到對象化的具體事物之中,使其由內而外逐步顯現出來,並轉化爲具體的行動,感化、影響到他人。這裏,誠不是賦予世界以意義,而是主體自覺、能動的道德實踐活動;它不是以既有的道德規範爲準繩,而是自我規定、自我主宰,“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它不僅完善、成就自我,同時還造就、實現外物,所以說“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第二十五章)。而誠的這種自主自律、開拓進取的實踐精神與中庸的隨衆趨俗、消極保守是格格不入的。這也再一次說明,今本《中庸》中“誠明”與“中庸”在內容上並不是一個整體,把它們組合在一起是不合適的。
根據以上分析,不難發現“中庸”與“誠明”在多個方面都存在着差異:首先,二者的內容不同。中庸即日用常行,它是從禮轉化而來,是對禮的理論化和哲學化。它要求人們恪守常道,“庸德之行,庸言之謹”,達到行爲的程式化、大衆化、無個性化。它同時也是一種 ... ,強調“擇其兩端”,反對“過與不及”,但歸根結底還是要符合常道,是以現實爲出發點的。而誠明則是主體的一種道德實踐能力,反映的是主體的自覺、能動的實踐活動。從這一點看,它和仁在內在精神上倒是一致的,是對仁的繼承和發展。它誇大道德主體的作用,認爲只要內心做到“致誠”就可以自然“從容中道”,甚至“可以前知”(第二十四章)。它同樣也是一種修養 ... ,強調“慎獨”,即保持內心的誠,因而主要是以內在的心性爲對象的。
其次,二者都談到了“道”,但所談“道”的內容不同。中庸之道是一種外在之道,它體現在人倫關係之中,通過傳統和習俗的力量來規範、調節人們的行爲,表現出實用、具體、凡俗的特徵;而誠明之道則是一種內在之道,它體現在性之中,“率性之謂道”,它以誠爲道德實踐的內在動力和主宰,表現出自主、自律、自覺的特徵。
還有,二者都提到了超越性的問題,但具體理解有很大不同。中庸在關注現實的同時,還提出自近而遠,自卑而高的超越過程,“君子之道,闢如行遠必自邇,闢如登高必自卑。”(第十五章)但這種超越是建立在人倫日用之上的,對後者的關注往往弱化了前者,使超越性淹沒在世俗性中。而誠明所談的則是一種內在的心性超越,“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徵;徵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第二十六章)它通過誠向外的擴充,賦予世界以意義,達到與天地並立的精神境界,最終走向準宗教的神祕體驗。
《中庸》與《誠明》的這種差別,可能與《緇衣》等篇與《五行》的情況一樣,是子思思想的發展、變化的反映,而由這些差別我們可以肯定,《中庸》與《誠明》原來決不是一個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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