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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可是,他的家里毕竟还有两位夫人在,对他来说,不能不是个难题。张恨水娶周南,固然是以正式婚姻对待之,但社会舆论显然并不追究,其实是理解为纳妾的。此时,张恨水将全家从未英胡同三十号迁至西长安街大栅栏十二号,并另租铁门胡同,与周南建立了新家。此后,他更多的时间是与周南在一起,对胡秋霞,乃至徐文淑,只是尽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作者简介:解玺璋,知名评论家、学者、近代史研究者。季我努学社顾问、季我努沙龙讲演嘉宾。从事报刊编辑、图书编辑二十余年,曾获多种全国及北京市文艺评论奖,著有《梁启超传》、《一个人的阅读史》、《喧嚣与寂寞》、《雅俗》等。 可是,他的家里毕竟还有两位夫人在,对他来说,不能不是个难题。婚前,他向周南交代了自己的婚姻状况,请她认真考虑,据说,周南表示:“只要和他终生相伴,并不计较他已有了妻子。” 甚至婚后他要对胡秋霞尽一份做丈夫的义务,周南也能体谅,并不干预。 >张恨水 >但秋霞却不能接受张恨水的这次婚姻,她的女儿张正说:“我母亲当时还曾提出过离婚。”站在女性立场,应该承认,胡秋霞的要求是合理的,张正也曾表示,她“由衷地钦佩妈妈作为女性的自尊、自爱与自强” 。而且,就在当年五月,《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正式实行,其中特别规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当然,国民 ... 司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又称,娶妾并非婚姻,实际上是为重婚开了方便之门。张恨水娶周南,固然是以正式婚姻对待之,但社会舆论显然并不追究,其实是理解为纳妾的。至于胡秋霞,尽管她曾有过离婚的想法,而面对现实,她又不得不考虑,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身无分文,又无一技之长,如果离婚,如何维持生活?又如何抚养自己唯一的儿子小水呢?何况,她的确深爱着这个男人,而张恨水也从未忘情于胡秋霞。 >张恨水和周南 >于是,在婆婆和众人的劝说下,胡秋霞不得不与现实妥协,接受了周南这个新人。此时,张恨水将全家从未英胡同三十号迁至西长安街大栅栏十二号,并另租铁门胡同,与周南建立了新家。此后,他更多的时间是与周南在一起,对胡秋霞,乃至徐文淑,只是尽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他有一篇文章曾借京剧《双摇会》谈及对多妻家庭的看法,认为剧中对多妻的讽刺是很公道的,同时,他又无奈地指出:“一个家庭,自不宜多妻,既已有此事实,就当想法解决,来个‘家和万事兴’。” 这自然也是张恨水在生活中的态度,他总是尽力维护这个多妻的大家庭的安宁与和谐,当然很不容易,有时也不得不暂时逃离这是非之地。刘半农一九三四年一月三日的日记就记下了与张恨水有关的一笔:“与牧野(张恨水二弟)、颖孙(姓郑,系北华美专教师)同往方家胡同看恨水,值出,入其书斋中小坐,牧野云,恨水即将往西北旅行,因有一妻二妾,难乎其为夫,故不得不暂往他处以避烦恼,然他日归来,旧账仍当总算,不悉将何以为计。此所谓自讨苦吃,局外人莫能赘一词。” >刘半农 >谢玺璋:《张恨水传》 >编辑:浙江大学近现代史硕士生 萧宸轩 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以上内容由(历史认知网)整理发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本文标签:张恨水周南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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