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 东汉时复称宗正。按汉代八议制的规定,宗室亲贵有罪要先请,即先向宗正申述,宗正再上报皇帝,而后便可得到从轻处置。同姓王犯法,宗正也可参预审理,如西汉时衡山王、江都王等有罪,大鸿胪皇帝曾派宗正协同其他官吏承办这些案件。宗正秩为二千石,有丞。宗正及丞皆由皇族充任。都司空为狱官,还负责关押服苦役的犯人,也常拘系宗族或外戚有罪者。魏晋设宗正,东晋省并于太常,南朝宋、齐亦不设,明、清改称宗人令或宗令。
大司农 新莽时称羲和,后又改为纳言,东汉时复称大司农。据记载,西汉时大司农每年从百姓赋敛所得达四十余万万钱。分布于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农派人耕种;官营的煮盐和冶铁也都归大司农主管。武帝时设置平准、均输,这类官府商业也归大司农经管。大司农成为单纯的中央财政主管长官。魏晋以后,大司农之权为度支尚书所夺,逐渐变成不管财政、会计,主要掌国家仓廪之官,称司农卿。元代大司农又改掌劝课农桑、水利、救荒等事。
执金吾 王莽时改名奋武,东汉时复称执金吾。西汉时执金吾担负京城内的巡察、禁暴、督奸等任务,和守卫于宫禁之内的卫尉相为表里。主管武器及典司刑狱,也是执金吾的一项职责。东汉时执金吾属官只保留一武库,其余悉被减省,其职务主要是典司禁军和保卫京城、宫城的安全。执金吾每月要绕宫巡察3次,以预防和制止宫外水火之灾和其他非常事故。有时皇帝出行,执金吾率领缇骑、步卒组成仪仗和警卫。汉代执金吾有时也被委派为将帅而领兵远征。
仆射 仆射,中国魏晋南北朝至宋尚书省的长官。尚书仆射为尚书令之副。尚书令阙,则左右仆射为省主。于是尚书左仆射成为朝廷首相。从此仆射就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于是仆射成为虚职,不但不是宰相,连尚书省本省事务也不过问。南宋孝宗乾道八年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此后不再有仆射之名。
中常侍 中常侍,中国西汉时皇帝近臣,给事左右,职掌顾问应对。西汉前期只有常侍之名,或称常侍郎,为郎官之一,获此号者多为皇帝爱幸之臣,武帝时东方朔曾为常侍郎。中常侍之名出现于西汉晚期,元帝时有中常侍许嘉。东汉时中常侍已非加官,而成为有具体职掌的官职。东汉初改变西汉制度,多以宦者担任此职,如章帝、和帝时,郑众、蔡伦都从小黄门迁为中常侍。安帝时,和熹邓皇后临朝,中常侍都任用宦官,并授以重任。
司隶校尉 司隶校尉,初置时能持节,表示受君令之托,有权劾奏公卿贵戚。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和河东、河南、河内、弘农7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东汉初年汉光武帝省去丞相司直,中常侍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在外戚与宦官的斗争中,一方常借重司隶校尉的力量挫败对方。司隶校尉在曹魏、西晋时职务与两汉基本相同,至东晋罢废。
部刺史 司隶校尉职能刺史的主要职务是督察诸侯王、郡守和地方豪强,成为皇帝监视诸侯王动静的耳目。刺史于每年秋冬到所属郡国巡察,当时人称为行部,刺史通过行部以了解下情,岁终则赴京师奏事。在隶属关系上,刺史受御史中丞统辖。为了使刺史的权位和其秩品相称,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刺史总数由西汉的13人降为12人。东汉时刺史权力较西汉时增大。东汉晚期,刺史的监察作用日益消失,形成为凌驾于守、相之上的地方行政长官。
西域都护 西域都护,中国汉代西域最高军政长官。西汉时,都护为加于其他官号上的职称,多以骑都尉领其职,秩比二千石;东汉时为单任官职。至新莽末年,西域乱,都护李崇没于龟兹,遂罢都护。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年,西域18国请复置都护,光武帝不许。和帝永元三年,将兵长史班超平定西域,遂以班超为都护,驻龟兹境它乾城。安帝永初元年,西域乱,征禧还,自此不复置都护。至延光二年,以班勇为西域长史,复平西域,遂以长史行都护之职。
九品中正制 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
开府仪同三司 西晋时,除了限于班位与礼仪的“仪同三司”外,“开府”与“仪同三司”连称较多,逐渐通用,发展为官号。惠帝时,裴楷以侍中“加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北魏“开府”与“仪同三司”分别为两个官号,均从一品。北齐设开府仪同三司和仪同三司,分别为一品及从一品,其猥滥程度甚于南朝。炀帝改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文散官阶,余均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