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

乾隆五年更名为《大清律例》,通称《大清律》,直至宣统二年《大清现行刑律》颁行才予废止。满文老档内容《大清律例》共40卷,律文分为7篇,首篇是名例律,其主要内容除了确定五刑、十恶、八议等重要制度和罪名外,还规定了一些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大清律例》律文之后所附的条例,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即皇帝认可的叛例和皇帝根据某些具体案件的处理而发出的带有规范性的命令和规定,简称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