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认知网 www.lishirenzhi.com)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摘要:法律在什么时候,什么国家都是不一样的,外国有许多奇葩反人类的法律,比如:晚上十点之后冲马桶是违法的,让鱼类喝醉是违法的等等。其实要论皮,咱们老祖宗也不遑多让,古代的法律究竟有多奇葩?)>(古代像水浒传里的好汉们那样吃牛肉是不可能的!>>唐、宋和五代对于耕牛的保护最为严格,甭管是大牛小牛一律不许宰...,只有那些老死的、病死的牛才能食用。

法律在什么时候,什么国家都是不一样的,外国有许多奇葩反人类的法律,比如:晚上十点之后冲马桶是违法的,让鱼类喝醉是违法的等等。其实要论皮,咱们老祖宗也不遑多让,古代的法律究竟有多奇葩? 个子矮免罪咱们现在规定,一个人是否需要承当刑事责任看的是年龄,如果低于14岁那还属于未成年人,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秦朝就不管年龄了,人家看什么?身高!>比如说在秦律《睡虎地秦墓竹简》就有这样几条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论?不当论及偿稼”。“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负,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当何论?当完城旦”。>这是两件小事,就是你养的马吃了人家的粮食啦,你偷人家的牛啦这种,在秦朝是否有罪,主要就看身高。秦律在定罪量刑时经常提到“六尺”或“不盈六尺”,如果你低于六尺,恭喜你可以免于刑罚,可如果你高于六尺,不好意思,老老实实的受罚吧!>这样的规定同样适用于 ... ,比如说“甲谋谴乙盗 ... 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论?当磔。”意思就是甲指使乙去 ... 人 ... ,结果赃款全被甲给吞了,如果此时乙的身高不足六尺,那么乙不用承担责任,而甲要加倍处罚,而且处罚的方式很残忍:凌迟!>为什么要定为六尺呢(六尺差不多是一米三到一米四之间)?因为当时男子的身高为六尺五寸,而女子的成年身高为六尺二寸,如果低于六尺说明还没成年,可以免罚。有人就问了如果我天生高大,才十一二岁就超过了六尺该怎么办呢?>额,那就不好意思了,只要你身高超了六尺,那您都算是成年人,法律怎么判你就得受什么罚,所以在秦朝侏儒还是比较幸福的啊!>没事别一起撸串!>很多老铁夏天必备的项目,就是叫上三五知己好友喝酒撸串,一边吹着牛逼,一边吃上一口大腰子再狠劲的灌一大口冰啤酒,简直爽翻天!>不过对不起,在汉朝您要敢这样做,罚钱!>这是什么情况呢?>这是因为“聚众群饮”是汉代针对“危害统治”、“威胁治安”所制定的罪名,所以《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您要吐槽这条法律荒谬绝伦也好,这条法律的初衷就是防止百姓们聚众造反。统治者们的想法十分简单:这么多人一起喝酒,万一里面混进去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喝高了一挑唆说不定这些百姓就谋反了!就算他们不谋反,搞点什么过激行为去危害社会治安也受不了啊,那还不如直接粗暴的一些,禁止多人一起喝酒,没事你们就老实在家陪老婆孩子,少跟你们这些基友撸串!>有人说我有钱,老子就要和好朋友们一起喝酒怎么了,有本事你来罚我啊!那咱们来算算(黄金一两值1347钱,咱们就算古代一文钱折合人民币0.5元,四钱也有两千多块钱了!)>好家伙,吃次烧烤得罚两千多,这烧烤也没这么贵啊!>(古代严禁私自酿酒)>当然了,国家禁止百姓聚众饮酒,考虑安全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就是古代生产力低下,粮食产量并不高,而酿酒的原料就是粮食,要是把老百姓都养成酒鬼,把国家的粮食都拿去酿酒怎么办?所以朝廷规定酒只能在祭祀等比较重要的场合才能饮用(首先减少酒的使用场合)。汉朝初年酒和盐、铁等都被定国家的命脉物资由官府掌控(其次就是掌握酒的生产、销售渠道),凡是敢私自酿酒、 卖酒的人都是违法的,要重重处罚!>(在简雍机智的劝谏下,刘备才撤除这条很荒唐的法令)>其实古代多次下达禁酒令,比如三国时期刘备就曾经下达异常严格的禁酒令,不管是官员还是百姓一律不许喝酒,也不许私自酿酒,如果是你家里藏了酿酒的器具也要被抓起来重罚!这当然就有点不讲道理了,刘备的老乡,跟随他多年的老臣简雍认为这就矫枉过正了,为了劝谏刘备,有一次他和刘备在街上溜达,突然他非常严肃的指着街上走过的一男一女说,主公,请赶快把这两个人抓起来,这两人行娼淫之事!这把刘备吓了一跳,他连忙问简雍说你怎么知道?只见简雍一本正经的说,主公您看百姓家里藏了酿酒器具说明他们会酿酒,现在这对男女身上都有行淫的器具,这不说明这两个人肯定做了苟且之事么!>刘备听了哈哈大笑,便把这条法律给修改了,也就简雍巧妙而诙谐的劝谏了刘备,要不然老刘这条法律也算的上是个“神作”!> ... 人者死, ... 牛照样要抵罪!>(在古代,耕牛作为重要的劳动力被保护,想 ... 牛,就 ... 你!)>咱们都知道 ... 人偿命,不过您未必知道在古代 ... 了牛也是一条大罪!>(在古代还有耕牛崇拜)>从西周开始周天子就劝谏天下人不得 ... 牛,西周《典礼》就记载“诸侯无故不 ... 牛”(平民百姓家里穷,肯定没条件经常 ... 牛,所以周天子直接指明了,你们这些诸侯大臣不要无缘无故的 ... 牛)。耕牛对于农耕王国的作用实在是太大了,《唐律疏议》就说:“官私马牛,为用处重:牛为耕稼之本,马即供远致军。”也就是在古代马儿可以配备给军队组成骑兵,而牛则能够保证农业顺利生产,所以贯穿整个封建王朝,牛的食用都被严格约束(当然了,我们看水浒传里那些英雄好汉们动不动就是吃几斤熟牛肉,但这主要是体现了好汉们的反抗精神,在古代很难给你提供这么多牛肉,除非是私自宰 ... ,但私自宰 ... 可是违法的!)>(古代像水浒传里的好汉们那样吃牛肉是不可能的!)>这绵延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对于耕牛的保护制度也有紧有松。>(在古代,宰 ... 和售卖牛肉都必须得到当地 ... 允许)>唐、宋和五代对于耕牛的保护最为严格,甭管是大牛小牛一律不许宰 ... ,只有那些老死的、病死的牛才能食用。而汉朝和明朝、清朝则相对人性化一些,朝廷认为青壮年时期的牛作用比较大,而老了以后是可以屠 ... 的,不过必须在官府的监督、同意下才可以 ... 牛食肉。有人问这老牛要怎么定义呢?这您放心,牛是否老迈可轮不到牛主人说了算,这也是当地基层 ... 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总之都是一个目的:虽然能吃肉,但也保证这牛已经被榨干了才行!>如果有人偷偷 ... 牛怎么办?汉朝最干脆,《淮南子·说山》就写:“王法禁 ... 牛,犯禁 ... 之者诛。”>好家伙!汉朝倒是一视同仁,你可以 ... 牛,你 ... 了牛,你也得死!>写字写得不好要喝墨水!>(写字是古人的基础技能)>现在通讯设备发达,所以咱们日常生活中主要接触到的是键盘、手机等,提笔写字已经是离我们很久远的东西了,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小哥哥小姐姐人是长得英俊美丽,写起字来就有如鬼画符,惨不忍睹。看来古人的“字如其人”并不太适用于咱们现代人身上。>但您可知道要是写字写得丑,在隋朝可得吃苦头,先喝一升墨水再说!>(在殿试上字写得丑被视为对皇帝的不尊敬,罚喝墨水!)>《隋书·礼仪志》记载,从北齐一直延绵下来的人才举荐制度规定:“书迹滥劣者,饮墨水一升。”由于隋朝那时候科举还不完善,所以选拔人才往往是地方上推荐而天子亲自监考。作为各地选拔推荐的人才,字如果写得丑不拉几严重影响了皇帝的心情,既耽误了皇上的时间又让皇上不开心,这可是大罪,于是“其有脱误、书滥、孟浪者,起立席后,饮墨水”。这也就难怪古人写字都这么好看了,毕竟写得丑喝一升墨水可不是好玩的!>这个法律倒是没什么皮肉之苦,但人家看着你跟只乌眼鸡一样灌一肚子墨水,羞也不羞?>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吃!>在咱们现代,只要你身体允许并且在不违法的条件下,您是想吃什么吃什么,但是在古代可就没这么好待遇了。>由于古代实行避讳制度,所以除了统治者的名字不能说之外,甚至连某些食物都不能吃。您就比如说大唐王朝因为皇帝都姓“李”,所以禁食鲤鱼。武则天时期这个女皇帝信奉佛教,所以禁止官员百姓吃肉,连鱼虾都不能吃。明朝时期皇帝姓“朱”,所以民间都管猪叫做“豚”,明武宗更是个奇葩,由于他姓朱又是猪年出生的,双猪临门,所以下令禁止民间吃猪肉,甚至连养猪、 ... 猪都不行!>(为了吃肉,娄师德向厨子示范了要怎么撒谎)>为此还闹出了好几个笑话,武则天时期禁止屠 ... 生灵,当时御史大夫娄师德去陕西出差,当地的厨子犯了难,总不可能让钦差大人吃白菜豆腐吧?于是他硬着头皮给娄师德上了一盘羊肉,娄师德一看大惊失色说咱们皇帝禁止屠 ... ,怎么还会有羊肉,要是违反了陛下的法令那可是大罪!厨子小心翼翼的说这只羊是豺狼咬死的,所以可以送给大人吃。娄师德笑着说:“这只豺狼还挺懂事嘛!”没过一会儿这厨子又端上了一盆鱼脍,娄师德问怎么还有鱼啊?厨子说:“这条鱼也是豺狼咬死的。”娄师德听了又好气又好笑斥 ... 这个厨子:“你真是个弱智,豺狼怎么可能咬死鱼?你应该说是水獭咬死的嘛!”>哈哈,娄大人说了半天还是想吃肉啊!还亲自教厨子怎么撒谎。>还是武则天时期,右拾遗张德生了个儿子请同僚朋友们吃饭庆祝,但总不可能用素菜招待大家伙吧!于是张德偷偷地 ... 了一只羊来款待朋友们,结果补阙杜肃偷偷藏了个肉饼向武则天告发,第二天武则天在朝堂上对张德说:“听说你生了个男孩儿,连我都替你高兴啊!”张德连忙拜谢,结果武则天问他你是哪里买的肉?把张德差点吓瘫掉,他连忙老老实实交代并磕头认罪。>武则天说“我虽然下令禁止屠宰,但喜事丧事还是不受干预。不过你以后招待客人还是应该擦亮自己的眼睛啊!”于是拿出杜肃的奏表给张德看,杜肃这个尴尬啊!简直都无地自容了,从此以后杜肃算是臭了街,整个朝廷的官员都要朝他脸上吐口水。>古代的这些法律虽然奇葩,但是还是有可行的,只是缺乏了一些制度。>更多资讯请关注历史新知>以上内容由(历史认知网)整理发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本文标签:法律历史武则天刘备唐朝中国历史赤壁之战东汉三国
特别申明:本文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devmax@126.com),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