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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汉武帝刘彻贫富不均是伴随原始社会的解体、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是一定历史阶段生产力不平衡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适度的贫富不均是历史前进的动力,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过度的贫富不均不仅影响社会的稳定、经济发展,甚至危及巩固。因此,贫富不均问题历来为政治家、思想家认作为治国之大患。

汉武帝刘彻 贫富不均是伴随原始社会的解体、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是一定历史阶段生产力不平衡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适度的贫富不均是历史前进的动力,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过度的贫富不均不仅影响社会的稳定、经济发展,甚至危及巩固。因此,贫富不均问题历来为政治家、思想家认作为治国之大患。早在先秦时,就有人提出要「 ”均贫富”。《周易》中说「 ”君子以衰多益寡,称物平施。”意思是说要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实行均衡调剂。《老子》强调「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认为调衡有余者与不足者之间的财富是符合天道的正义行为。 孔子从维护国家统治的高度提出了均贫富的迫切性,《论语季氏篇》说「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孟子则在井田制的论述中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均平思想,使民众保有一定的「 ”恒产”,从而达到土地均,谷禄平,抑制兼并的目的,当然农民拥有的恒产也须有个最起码的限额,即「 ”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而《韩非子·六反》亦云「 ”故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赋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贵,以过受罪,以功致赏而不念慈惠之赐,此帝王之政也”。韩非子认为,「 ”均贫富”是「 ”帝王之政”的重要一环。 汉 猎渔图 《管子.乘马》说「 ”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政不正,则事不可理也。”同书《治国篇》说「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 ... 敬上 ... ,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提出富民思想,认为只有人民富裕了国家才能够治理好,为此主张贫富要有度,「 ”所谓八经者何曰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故上下无义则乱,贵贱无分则争,长幼无等则倍,贫富无度则失。上下乱,贵贱争,长幼倍,贫富失,而国不乱者,未之尝闻也。”迄于汉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上有关「 ”调均贫富”的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 一、汉代实施「 ”调均贫富”政策的原因 汉朝开国者不少成员出身下层,对民间疾苦有一定了解,同时又经历过秦末农民战争,亲眼目睹了人民的伟大力量,认识到人民穷困势必危及政治统治。贾谊说: 「 ”管子曰:仓凛实而知礼节。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 主张与民休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晃错上书景帝说: 「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要求统治者重视民生,否则严刑酷法也是无济于事,国家照样难以治理,为此他还提出: 「 ”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凛,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谍。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毫无疑问,「 ”损有余补不足”就是对贫富失度的调均,毕竟能够入粟受爵的「 ”富人”只能是家累巨万的富商大贾和大土地所有者,「 ”损有余”就可以起到削弱了富人的财富作用,既充实了国库,也减少了对贫者的赋税征收。 汉 手工艺人(画像砖拓片) 汉朝中期,贫富失度开始成为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度制篇》中说: 「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 认为过贫过富都会带来问题,使国家难以治理,这是常理。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发挥 ... 的积极作用,予以调控,「 ”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可见董也并非主张绝对的均平,而是有一定的标准,这就是 「 ”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匾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 为此,他还提出了具体调均的办法一是限制土地兼并,「 ”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在承认土地私有的情况下,一是限制富者占田过度的情况;二是主张轻摇薄赋,「 ”薄赋敛,以宽民力”;三是强调「 ”禁民二业”,不得与民争利。认为「 ”受禄之家,食禄而己,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盐铁皆归于民”,禁止盐铁官营,与民夺利。 桑弘羊也主张统治者要调均贫富,他说「 ”人君不调,民有相万之富也。此其所以或储百年之余,或不厌糟糠也。”如果统治者不重视就很难把国家治理好,「 ”民大富,则不可以禄使也大强,则不可以罚威也。非散聚均利者不齐。”因此为人主者要「 ”积其食,守其用,制其有余,调其不足,禁溢羨,厄利涂,然后百姓可家给人足也。” 汉 农民(画像砖拓片) 东汉思想家王符批判了东汉末年贫富分化所导致的消费悬殊现象,他说: 「 ”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文饰、庐舍,皆过王制,膺上甚矣。从奴仆妾,皆服葛子升越,筒中女布,细致绮毅,冰纵锦绣。犀象珠玉,虎魄娥唱,石山隐饰,金银错镂,璋鹿履易,文组彩蝶,骄奢偕主,转相夸诧,箕子所烯,今在仆妾。富贵嫁娶,车斡各十,骑奴侍憧,夹毅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因此王符认为要改变贫富不均,君主首先要爱民,强调以民为本,「 ”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是故无功庸于民而求盈者,未尝不力颠也有勋德于民而谦损者,未尝不光荣也。”意思是说,天、帝都要从民愿,民是国家的基业,有勋德于民者光荣。爱民是基本,富民更是是关键,「 ”贫则厄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而如何富民,王符主张「 ”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豁奇为末三者守本离末 ... 富,离本守末 ... 贫。” 两汉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都能够很清醒地认识到当时的社会贫富不均的现状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隐患,出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提出了一系列调均贫富的思想和主张,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带有理想主义色彩,但是他们的观点还是具有重要进步意义。 汉代豪族出行 二、汉代「 ”调均贫富”政策的特点 由于社会舆论的推动及其巩固统治的需要,汉政权在施政过程中对社会贫富不均给予了关注,也曾出台过「 ”调均贫富”政策。 (1)土地调均 文景之后,随着经济发展,土地兼并加剧,占田数量远远超出了所规定的限制,为此汉武帝颁布「 ”六条问事”,其中第一条就要求察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现象,派监察官员对「 ”田宅逾制”进行纠察。与此同时,对于「 ”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商人兼并土地现象也予以坚决的打击。 哀帝时则针对当时的占田过制现象提出了明晰而具体的限田令,禁止地主豪强、达官贵人占有大量土地「 ”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诏令一出,「 ”田宅奴掉贾为减贱”,可见限田政策还是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 汉代车马出行图 光武帝建武十五年下诏「 ”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规定度田对象既包括农民的土地,也包含豪强地主的土地,想以此掌握土地占有真实情况,通过重税办法控制豪强地主占田,以此限制「 ”田宅过制”现象;此外,汉代还通过迁徙豪民的办法来调均土地,这实质上是项变相的限田措施。 (2)赋税调均 汉代的人头税又称为赋,主要指算赋与口赋,前者征课于成年人,后者征课于未成年人,成为农民的一项重要负担,因此汉代 ... 对人头税的调节就具有积极意义。其一,征赋年龄的提高。算赋的年龄改十五而算为「 ”年二十乃算”;其二,征赋数额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减免。汉代算赋一般是以十五岁到五十六岁为标准,一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口赋以七岁到十四岁为准,每人二十三钱,因此一人一辈子要交纳口赋一百八十四钱,算赋四千九百二十钱,,总计五千一百零四元钱 在抑商的同时,又对商人的人头税加倍征收。如惠帝时规定「 ”唯贾人与奴婢倍算”,要求每人每年应缴纳二百四十钱。王莽时代,对奴婢人口征税直线飘升,蓄奴激增为每名成年奴隶三十算,纳税钱三千六百。众所皆知,惟富有者才可能拥有奴婢,因此对奴婢增算间接遏止富者的经济势力增长。至于末业税征收,不仅税目多,有工矿税、市场税、关税等,而且税率也高。 资产税,乃为户税,按户资出钱。每年汉代都会派人对每家每户的财产进行核计,再根据财产的多寡,按比例课税,体现贫富有别。《后汉书.百官志》载「 ”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乡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意思是说,有秩、的职责就是掌握本乡民户的贫富状况,评定资产等级,据此征收不同的赋税。 汉代迎宾、拜谒、宴饮情景石刻 (3)行业调均 《政论》说「 ”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说明在收益获得上农业劣于手工业,手工业又劣于商业。因此如何调整各行业,尤其是农业和工商业之间的贫富差异就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归纳言之,汉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兴修水利。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西汉时就在关中地区修建了漕渠、龙首渠、六辅渠、白渠等大型灌溉渠道,在河西走廊及其淮河流域也修建了不少水利设施,给农业带来巨大效益。水利的兴修灌溉了万顷良田,保障了农业的丰产,对于稳定农民的经济收入具有重要价值,意义深远; 其次,劝民农桑,发展副业。汉代帝王常常下诏「 ”劝农桑”,汉文帝就几次下诏书,称「 ”夫农,天下之本也”,并制定了每年春季皇帝亲耕、皇后亲蚕的制度,以为天下臣民做出表率。另外,还颁布春令,督促农民及时耕种,《后汉书·百官志》注云「 ”凡郡国皆掌治民……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 农桑并重的政策既可以保证农民衣食无忧,亦可增加农民收入;再次,有节制征调徭役、兵役,确保农时。汉代农民的田租虽轻,徭役却颇重,约占一个五口之家、耕地七十亩农户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九,因此有节制的徭役征调对于保证农时有着重要的意义; 汉代豪族 最后,重农抑商,在经济上对商人的排斥和打击,如:加强对重要资源垄断经营,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盐、铁、铜等资源实行国有国营,削弱富商大贾的利润;打击非法经商,抑制商人暴利,规范市场秩序;强制推行算缗令、告缗令,直接剥夺富商大贾的资产,汉朝也因此「 ”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氏破”豪富们在这次打击中可谓倾家荡产,积蓄全无,但是也改变了他们的财富观念,「 ”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 参考文献:《汉书》、《后汉书》、《史记》、《新语》、《淮南子》、《全后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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