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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扒皮再抽筋”>>对于淮右集团中坚骨干胡惟庸的如此行为,一向不容别人与其争权和猜忌成性的洪武皇帝有何反应?据现有的史料来看,当时可能并不全知情的朱元璋也采取了一些“外围”手段,来限制与削弱淮右集团的“大本营”中书省宰相府的权力。>>◎真真假假的胡党骨干陈宁>>御史大夫陈宁,茶陵人,通经有治才。
◎“先扒皮再抽筋”> > 对于淮右集团中坚骨干胡惟庸的如此行为,一向不容别人与其争权和猜忌成性的洪武皇帝有何反应?据现有的史料来看,当时可能并不全知情的朱元璋也采取了一些“外围”手段,来限制与削弱淮右集团的“大本营”中书省宰相府的权力。> > 洪武九年正月,他命令中书省右丞丁玉与中山侯汤和、颍川侯傅友德、佥都督蓝玉、王弼等一起带领军队前往陕西延安去防边,巧妙地支走胡惟庸的下属;同年闰九月,在诏定中书省、大都督府和御史台三大府长官品秩时,虽然将中书省的左右宰相品秩定为正一品,但同时取消了中书省副宰相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官职,“惟李伯升、王溥等以平章政事奉朝请者仍其旧”。这样一来,整个中书省主持日常工作的就剩下右丞相胡惟庸一个长官了。洪武十年五月,朱元璋令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和曹国公李文忠共议军国重事,节制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三大府。> > 洪武十年六月,洪武帝冠冕堂皇地跟中书省大臣胡惟庸等人说:“清明之朝,耳目外通;昏暗之世,聪明内蔽。外通则下无壅遏,内蔽则上如聋瞽。国家治否,实关于此。朕常患下情不能上达,得失无由以知,故广言路,以求直言。其有言者,朕皆虚心以纳之,尚虑微贱之人敢言而不得言,疏远之士欲言而恐不信,如此则所知有限,所闻不广,其令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实封直达朕前。”至此,内功极好的朱元璋还没有直说不要中书省宰相府的人指手画脚,而借着说官民上书之事,要求“实封直达朕前”;与此几乎同时,他又命令六部及其所属诸司“奏事毋关白中书省”。这样一来几乎将胡惟庸的中书省与六部诸司以及地方衙门的往来联系给切断了,使其成为一个空架子。> > 再说“小牛犊”胡惟庸看到洪武皇帝的如等招数,心有不甘,“主上鱼肉勋贵旧臣,何有我耶,死等耳,宁先发,毋为人束,死寂寂”。随后他决定要与“主上”搏一搏,借着自己在中书省任一把手的有利条件,将右宰相汪广洋冷在边上,叫上御史大夫陈宁等一同策划谋反。> > ◎真真假假的胡党骨干陈宁> > 御史大夫陈宁,茶陵人,通经有治才。元末为镇江小吏,朱元璋在南京建立政权时,他前来投奔,很受器重,擢升为江南行省掾史,后升任广德知府和枢密院都事,再改提刑按察司佥事、浙东按察使。一年后又被擢升为中书省参议,但任职一年未到,因事牵连被降职为太仓市舶令。洪武元年,入朝为司农卿,不久升任兵部尚书。洪武二年,出任松江知府,不久又升为中书省参政。> > 从陈宁的早期经历来看,尽管宦海沉浮不定,但主子似乎很喜欢他。洪武三年,皇帝朱元璋赐名他为陈宁,哪知道又没多久,因坐事而外放为苏州知府。在苏州为官期间,陈宁为了自己的政绩,竟然不顾大明重赋江南的残酷现实,拼命催促手下人抓好税粮的征缴工作,要是有谁缴不出的话,他就让人将拖欠税粮者抓起来,用烧好的烙铁去烫,苏州老百姓都恨死他了,叫他为“陈烙铁”。可即使这样的一个酷吏,在洪武皇帝的眼里却成了可信赖的好官,苏州人再骂,朱元璋最多将“陈烙铁”给挪个窝,将他调往浙江去,担任那里的布政司参政,相当于省长助理吧。而陈宁野心又很大,不想老被外放,做外官做到老死也做不大,可又不敢直接说出来。正当他十分为难之际,胡惟庸出来推荐,让他担任御史中丞,后升任为御史大夫,由此两个佞臣走在了一起,且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 陈宁本来与皇帝朱元璋关系不错,但后来发生了变化。至于为什么会发生变化?《明实录》说:陈宁的儿子陈梦麟看到父亲为政处事十分严酷,几次提出了劝诫,哪知道残忍成性的陈宁不仅不听,反而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给活活打死了。皇帝朱元璋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后,曾愤愤地说:“陈宁对待儿子尚且如此,作为大臣,他对待君主也好不到哪里去!”据说陈宁听到皇帝的这番感慨后十分恐惧,就与胡惟庸“黏”在一起“通谋”,他们在中书省里私自翻阅大明帝国的军马籍册,并叫都督毛骧收罗卫士刘遇贤及亡命之徒魏文进作为自己的心腹,并关照说:“我将来可要大用你们啊!”> > 扑朔迷离的胡惟庸“谋反”案之突发就在中书省左宰相胡惟庸、御史台御史大夫陈宁等越发不能自己,而右宰相汪广洋又明哲保身、沉醉于酒香温柔梦中时,南京城又发生了一些突发事件直接引发了胡惟庸案的爆发。> > 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明实录》和《明史》以及其他一些史料对胡惟庸事件的爆发之记载出现了紊乱,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史料上的紊乱?> > 我想很可能是由于胡惟庸事件的突发与处置得过快所造成的,就像现在所讲的“从速从快”,否则不足以平民愤,即先定性,再判案。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形成的——证据链出现了问题,头脑一发热,只要领导一定性,下面的人就开始判案了。事实上,胡案定性处理十来年后才找到了所谓的证据,包括前面提到的所谓真实发生的“史实”,都是由定性后相关案犯在严刑逼供下供出来的供词所组成。因此说,胡惟庸案件本身是个证据不明的钦定“逆案”或言“糊涂案”。按照当时的记载,接下来有一系列事情直接引发了胡惟庸事件的爆发,而其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洪武十二年的占城朝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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