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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起张思之先生,恐怕现在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作为律师,张思之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所办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开,更不为媒体报道。

提起张思之先生,恐怕现在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作为律师,张思之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所办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开,更不为媒体报道。他自嘲为「 ”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可法律界却尊他为「 ”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张思之,1927年生于河南郑州;1947年考入朝阳法学院;1957年开始了长达15年的劳改生涯;1972年结束劳改,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1979年重返律师界,随即出任「 ”两案”辩护小组负责人;1988年,创办《中国律师》杂志。 长期以来,张思之先生担任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如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 ” ... ”案;1994年高瑜「 ”泄露国家机密”案;2003年郑恩宠律师「 ”泄密”案。被称为「 ”人权律师”「 ”中国律师界的良心”,海外媒体誉之为「 ”中国第一大律师”。2008年,他获得德国伯尔基金会的「 ”佩特拉·凯利奖”,使得这位中国第一代法律专业人士的优秀代表首次走入国际视野。 他是一名几乎没有打赢过官司的「 ”中国最伟大的律师”,虽败犹荣,法鉴人心,他用心演绎着每一场精彩辩论。 90年代初,张思之先后为一批被指控「 ”颠覆 ... ”的被告人担任辩护律师。对于这些高难度辩护,他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即便是有些当事人他自己也是深恶痛绝。广东办案,有人放话,您老还是不来为好,张思之去了;山东办案,有人放话,律师来者有去无回,张思之去了。代理上海郑恩宠案,被几部黑车尾随「 ”护驾”多日后,张思之干脆微笑挥手致意。 他说:如果说一个人被指控为有罪而没有辩护权的话,那就是说公权力想怎么做都可以,那样的话任何人都有可能遭遇无妄之灾,都有可能被冤枉。基本人权很可贵,不可以动摇。即使这个人自己也很讨厌。但是这是律师的天职。只要我是他的辩护律师,就应当从法律的角度维护他的基本人权,这是必须的。 有人说,在当代的中国,律师只是一个花瓶,而张思之却说:"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先生几十年如一日地涉险办案,一位从未胜诉却从未气馁的律师。因为有了张思之,我们可以骄傲的说:虽然我们处在一个法治并不那么成熟的国家,但是我们有从未停止斗争的律师,未来或许也会有千千万万个张思之律师,我们充满着希望,不断地向前走。 点击下方「 ”了解更多”获取更多法律相关案例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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