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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毛姆出生在英国驻法大使馆内,10岁之前一直生活在巴黎,3个哥哥早被送往英国读书,只有他这个最小的孩子承欢膝下,备受母亲宠溺。毛姆兴奋地回绝医院的橄榄枝,就此弃医从文。结果被18个剧院经理拒绝过的《弗雷德里克夫人》一炮而红,演了一年多,毛姆一夜成名。他热衷在作品、书信中谈及金钱,作家朋友贝弗利·尼克尔斯戏谑地说:“和毛姆待一个晚上,你会以为跟股票经纪人吃了顿饭。”

文 | 黄薇 毛姆生前曾是全世界最畅销的英语作家,他的那些剧本、长篇小说与短篇集,为人性的丰富勾画了一幅最生动的素描。虽不受学院派待见,但不妨碍他深受普罗大众欢迎,笔下那种英伦绅士范儿与冷幽默,让毛姆式的故事别具一格,充满魅力,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名望与财富。 >旅行途中搜刮来的奇闻异事,身边亲朋好友的经历故事,都被毛姆精打细算一一写进了书中。但他对自己的人生却深藏不露,生前拒绝了一批知名和不知名作家要为他写传记的申请,并尽可能地销毁书信,在遗嘱中对有关信件、文件和日记设定重重禁令。尽管如此,据英国研究者统计,从1969年到1997年间,有关毛姆生平与文学的各类评论作品就多达341种。 >毛姆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人生的枷锁》,一向被看作是他的自传性作品,菲利普寂寥的童年基本是毛姆的真实写照。毛姆出生在英国驻法大使馆内,10岁之前一直生活在巴黎,3个哥哥早被送往英国读书,只有他这个最小的孩子承欢膝下,备受母亲宠溺。 >父亲是个工作狂,兼任英国大使馆的法律顾问,母亲伊迪斯则被描述为“一个迷人的女人,在巴黎上流社会有无数朋友”,她的沙龙出现过作家梅里美,也欢迎过未来的法国 ... 乔治·克列蒙梭。玫瑰色的小天地在1882年1月31日戛然而止,伊迪斯因肺结核去世,多年后垂垂老矣的毛姆,回忆丧母之痛仍浑身战栗,他一辈子都将母亲的照片放在床头。被击垮的父亲两年后郁郁而终,10岁的毛姆成了孤儿,送往英国叔叔处寄养,彼时他连英语都说不上几句。牧师叔叔性情严肃苛刻,婶婶则以他唯命是从,他们没有孩子,枯燥单调的家庭生活,比起曾经优越的环境如同天壤之别。 >到英国后,毛姆突然变得口吃起来,这个习惯伴随了他终生。他开始有些自闭,更习惯长达几小时地泡在书房独处,看遍了书架上的讲道集、游记、古典小说。毛姆的成绩非常好,他不想走约定俗成的牛津剑桥路,16岁时去了德国慕尼黑上学,很快学会了德语,就像日后掌握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一样。毛姆还旁听过叔本华的哲学课,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了易卜生,一直到老都推崇他是“近百年我所看到的最伟大的剧作家”。毛姆开始对舞台产生了强烈的兴趣,热切地写下对话构思,实验自己的独幕剧创作。 >《一本好书》中,赵立新(左)饰演的毛姆形象 出于性格中一贯的现实主义,1892年毛姆成了圣托马斯医院医学院的一名新生——至少靠文学吃不饱饭时有路可退。1897年毕业后,他成为一名妇产科医生,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也随之应运而生。背景取材于他从医时所熟悉的贫民窟,对底层生活毫无矫饰的冷静白描,坦率得让人吃惊,引起了评论家的关注。毛姆兴奋地回绝医院的橄榄枝,就此弃医从文。 但他度过了近10年籍籍无名捉襟见肘的岁月,才享受到成名后的丰厚回报。1907年正当他迫于压力,准备重操旧业去当医生,一下时来运转。之前写的一部喜剧《弗雷德里克夫人》被美国 ... 人看中了。但根据剧本女主人公在一个关键场次必须素颜出场,也不能戴假发,女演员们都望而却步。直到皇家宫廷剧院突发状况,临时空出六星期档期,这部戏才被不情不愿地接受了。结果被18个剧院经理拒绝过的《弗雷德里克夫人》一炮而红,演了一年多,毛姆一夜成名。 毛姆很擅长写这类风趣的都市戏,他总能敏锐地捕捉到观众想要什么,他还是超级快手,“一般五天就写一幕戏”,“我脑子里总是同时装着一打戏,当一个主题出现时,就会自动分出场次,所以写完一部戏的第二天就开始写新戏,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之前无人问津的本子一售而空,他再也不必提心吊胆,“我憎恶贫穷”,毛姆在日记中写道。他热衷在作品、书信中谈及金钱,作家朋友贝弗利·尼克尔斯戏谑地说:“和毛姆待一个晚上,你会以为跟股票经纪人吃了顿饭。”毛姆一向爱打扮,有了钱后,礼服礼帽手杖全套标配,闪闪发亮,“一副典型的爱德华七世时代温文尔雅的 ... 形象”。 以上内容由(历史认知网)整理发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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