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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衙门有个书写员,写字老出差错。有次抄写花名册,把“陈”字耳朵偏旁写到右边,县官发现后责打他20大板。吃了苦头后,他认为凡是耳朵偏旁都应写在左边。不久,有个姓聶的人请他写状子。他吓得连连摇手道:“不行,不行。我为了两只耳朵,统共给打了40大板;倘若给你这位三只耳朵的老兄写字,岂非要被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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