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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貴和諧,尚中道,作爲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在中華民族和中國歷史文化的發展過程中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中國歷史上,有所謂“和同之辨”。西周末年,史伯認爲:由不同元素相配合,才能使矛盾均衡統一,收到和諧的效果。五味相和才能產生香甜可口的食物;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悅耳動聽的音樂;善於傾聽正反之言的君王,才能造成“和樂如一”的局面。史伯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
貴和諧,尚中道,作爲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在中華民族和中國歷史文化的發展過程中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中國歷史上,有所謂“和同之辨”。西周末年,史伯認爲:由不同元素相配合,才能使矛盾均衡統一,收到和諧的效果。五味相和才能產生香甜可口的食物;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悅耳動聽的音樂;善於傾聽正反之言的君王,才能造成“和樂如一”的局面。史伯說: “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及棄矣”。不同事物之間彼此爲“他”,“以他平他”即把不同事物聯結在一起。不同事物相配合面達到平衡,就叫做“和”,“和”才能產生新事物。如果把相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就只有量的增加而不會發生質的變化,就不可能產生新事物,事物的發展就停止了。史伯對“和”與“同”的區分,說明對矛盾的同一性已有一定的認識,解說生動而又深刻。
春秋末年齊國的晏嬰用“相濟”、“相成”的思想豐富了“和”的內涵。將其運用於君臣關係強調君在處理政務上意見“否可相濟”的重要性。“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可否相濟便是“和”。通過“濟其不及,以泄其過”的綜合平衡,使君臣之間保持“政平而不幹”的和諧統一關係。孔子繼承了這種重和去同的思想,主張“禮之用,和爲貨”。他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把對“和”與“同”的不同取捨作爲區分“君子”和“小人”的標準,表現了重和去同的價值取向。
重和去同的思想,肯定事物是多樣性的統一,主張廣闊的胸襟海納百川,容納不同意見。
《易傳》提出:“天下百慮而一致,同歸而殊途”的主張,便是重和去同思想的體現。在文化價值觀方面,提倡在主導思想的規範下,不同派別、不同類型、不同民族之間思想文化的交相滲透,兼容幷包,多樣統一。在中國文化中,儒道互補,儒法結合,儒佛相融,佛道相通,援陰陽五行入儒,儒佛道三教合一等等。中國文化在各種不同價值系統的區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衝擊碰撞下,逐步走向融合統一,表現了“有容乃大”的宏偉氣魄。在民族價值觀方面,中國文化素以禮儀道德平等待人,承認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有其價值。
漢代司馬相如受武帝之命“通西南夷”,招撫少數民族,便以“兼容幷包”、“遐邇一體”爲指導思想。使漢王朝將不同的民族融爲一體,成爲統一的中華民族。在治國之道方面,兼容天下的胸懷表現爲“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兼聽則明,偏聽則暗”,便是典型的理論提煉。事實證明,這種“和而不同”的文化觀,對於中國古代文化的發展起了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
《易傳》讚美並極力提倡和諧思想,提出了“太和”的觀念。它說:“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太和”即至高無上的和諧,更好的和諧狀。《中庸》說:“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悖。”這正是儒家所構想的“太和”境界。
宋代哲學家張載在主張:“太和所謂道,中涵浮沉、升隆、動靜相感之性,是生氤氳相蕩勝負屈伸之始。”“道”是中國傳統哲學的更高範疇。張載認爲,“太和”便是道,是更高的理想追求,即更佳的整體和諧狀態。這種和諧是蘊涵着浮沉、升降、動靜等對立面相互作用相互消長、轉化過程的和諧。因此,這種和諧是整體的、動態的和諧。正是這種整體的、動態的和諧,推動着事物的變化發展。
中國傳統文化十分重視宇宙自然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特別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孟子提出了“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他所謂的“人和”是指人民之間團結一致,以及統治者與人民之間的協調關係。以和諧爲更高原則來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君臣、父子等倫常關係,也包括國家、民族之間的關係。
中國人民有愛好和平的優良傳統,在維護自己民族獨立的同時,不主張向外擴張,用武力去征服其他國家和民族。《尚書·堯典》讚頌古代聖王的德時說:“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素百姓;直姓昭明,協和萬邦”。這就是儒家通過道德教化來“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模式。《易傳》說“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正是表述了儒家的和平理想及其實現的途徑。
中國古代的“貴和”思想,往往是和“尚中”之義聯繫在一起的。《中庸》說:“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達到中和狀態,宇宙萬物和人類社會便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儒家認爲, 和諧是更好的秩序和狀態,是更高的理想追求, 要實現“和”的理想,其根本的途徑,在於保持“中”道。“中”,指事物的“度”即不偏不倚,既不過度,也不要不及。此外,“中”也指對待事物的態度既不“狂也不“狷”。
孔子用“持中”的辦法作爲實現並保持和諧手段。在他看來,無過無不及,凡事叩其兩端而取中,便是“和的保證,便是實現“和”的途徑。《中庸》將孔子所主張的持中原則提到“天下之大本”、“天下之達道”的認識論和政治論的高度,強調通過對持中原則的體認和踐履,去實現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天道之間的和諧與平衡。
總的說來,以中爲度,中即是和,是儒家和諧觀的重要內容。“和”包含着“中”,“持中”就能“和”。而歷代思想家都認同這種觀念。
繼承並實踐這種觀念值得注意的是,從總體上看,先秦兩漢儒家的中和理論,是以“中庸”觀念爲理論基礎,以“禮”爲標準,以對統一體的保持、對競爭觀念行爲的抑制爲特徵的。在中國文化中影響久遠的中庸之道,雖然也包涵有不偏不倚、允當適度的持中之間,但它力圖使對立雙方所達成的統平衡經久不流,永遠不超越“中”的度,這就成爲一種阻礙事物變化的保守理論。
在中國古代,中庸之道可以說是一種調節社會矛盾使之達到中和狀態的高級哲理。中國古代的中和理論還強調要以“禮”爲標準,所謂“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便成爲強調禮”對“和”的制約和指導作用。這種以禮爲標準的和諧,抽掉了事物相異、相悖以至相爭的基礎。因此,這是一種貴和需息爭,息爭以護和的和諧論,是論不過“中”、變不出“禮”的封閉保守式的和諧。因此不能籠統地說中庸之道是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
以貴和尚中爲基本精神的儒家和諧理論,始於動亂迭起的時代,其實質內容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價值取向,也與“爭於氣力”的時代大相徑庭。然而,它表現了中國倫理型文化的基本精神,其守成的一面,在時代風雲由雷電交加轉爲天清氣朗之後,便凸現出了自己的重要價值。因此,秦漢以後,中國封建社會步入常軌,儒家這種貴和尚中的思想,正好既適應了大一統的政治需要,又迎合了宗法社會的倫理情感的需要,從而成爲民族的情感心理原則。
貴和尚中思想,作爲中華文明的精髓,它的積極作用還是主導方面。由於全民族在貴和尚中觀念上認同,使得中國人十分注重和諧局面的實現和保持,這對於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是必不可少的。
做事不走極端,着力維護集體利益,求大同存小異,保持人際關係和諧,是中國人普遍的行爲準則。這對於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擴展,對於統一的多民族政權的維護,有着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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