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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论陕北地区发现的玉器自1976年以来,考古工作者在陕北的榆林地区和延安地区陆续征集和发掘了数量较多的玉器,这些发现使考古学界逐步认识到陕北地区的古代先民在历史上的一段时间内,曾经比较广泛地制造和使用玉器。相关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的取得,为正确认识陕北玉器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柄形器,仅于新华遗址发现1件,为墓葬中的随葬品。所以,上述的检测结果在其他遗址发现的玉器中也应具有某种代表性。
论陕北地区发现的玉器
自1976年以来,考古工作者在陕北的榆林地区和延安地区陆续征集和发掘了数量较多的玉器,这些发现使考古学界逐步认识到陕北地区的古代先民在历史上的一段时间内,曾经比较广泛地制造和使用玉器。陕北玉器在为学术界所了解之前,早已有大量发现,其为人所知至少可上溯至清代。此后,这一地区不断有玉器出土,主要为当地居民于生产活动中偶然所得,但其中大部分已散失。目前所见陕北玉器大部分为征集所得,已失去原始的层位关系,且无共存的陶器,因此无法直接判断其年代及性质;经科学发掘所得的玉器基本不与陶器共存,在判断其具体年代方面也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对这些玉器的时代及性质等问题的探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本地区考古学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和与周围地区文化的比较。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陕北地区考古工作规模的不断扩大,考古资料不断增多,相关研究也日益深入,本地区自新石器时代末期至青铜时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序列逐步建立,谱系关系日益清晰。相关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的取得,为正确认识陕北玉器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本文在对陕北玉器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对这些玉器的年代、与周邻文化的关系及出现的时代背景等问题略作探讨,希望能够推动对这类重要遗存的研究。
一、陕北玉器的概况
目前,陕北发现玉器的遗址主要分布于延安、甘泉、黄龙、富县、吴旗、安塞、子长、宜川、米脂、靖边、横山及神木等县市,重要遗址有延安芦山峁、神木石峁和新华遗址。石峁和新华遗址经过正式发掘,尤其是新华遗址发掘规模较大。新华遗址在1999年的发掘中发现了一处玉器坑,共出土了32件玉器,提供了难得的玉器组合资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上述遗址发现的玉器种类包括琮、璧、璜、瑗、环、镯、铲、钺、刀、戚、戈、圭、璋、柄形器、笄及玉雕艺术品等,其中除环、镯、笄、玉雕艺术品等少数几类之外,其余器类均非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器,应为玉礼器及仪仗用具。由于不同学者对不同种类玉器的命名存在差异,加上发表的玉器图版较少,因此根据已发表的相关报告及论文很难确切统计各类玉器的具体数量。下面择其要者述之。
琮,见于延安芦山峁遗址,共2件,征集所得。这两件玉琮形制、大小相似。其中一件四角琢成三角形,中部装饰直线纹,直线上下分别饰有兽面纹;另一件表面饰有数道凸直线纹,四角上下装饰简化兽面纹。
璧,数量较少,见于芦山峁和石峁遗址。石峁遗址出有两件被称为“异形璧”的玉器(编号为SSY42、43),周边饰三个齿状突出,属于“牙璧”。同类器在芦山峁遗址也发现l件。
牙璋,数量较多,主要见于神木石峁遗址,其他遗址未见。石峁遗址发现的牙璋可分为两类,一类在阑上及阑前有齿牙装饰,数量较少,另一类则无齿牙装饰,数量相对较多。这些牙璋长度大多在30厘米以上,最长的约49厘米。另据学者考证,20世纪3O年代发现于陕北榆林的6件牙璋也应出于石峁遗址。
刀,数量较多,可统计的将近60件。形制大多为不规则的长方形或梯形,根据刀的尺寸及整体形态,有学者将其分为宽短形、中长形和窄长形三类。一些刀在刀身与刃部之间有一道因切割而形成的棱脊,常见于宽短形和中长形刀。绝大多数玉刀在刀身有一个或多个钻孔,单面钻或对钻而成。有些刀有锐利的刃部,有的则没有明显刃部或刀部圆纯,无明显刃部的似乎为刀胚或半成品。最具特色的为窄长形玉刀,刀身呈不规则梯形,有多个钻孔,刃部稍长于背部,微凹,较为锋利,最长的一件约55厘米。延安芦山峁遗址出土一件七孔刀,长54.6、宽10、厚0.4厘米,在刀身的两侧边上饰有齿状突起。据发现者描述,出土时共有4件玉刀叠放在一起。
铲,数量较多,主要见于新华遗址,石峁和芦山峁遗址也有少量发现。形制为长方形或梯形,器身扁薄窄长,多有单面或双面刃,以直背直刃为主,少量为弧刃,近背部有1—2个穿孔。新华遗址出土了1件大型玉铲(99K1:34),长36、顶宽11、刃宽12.1、厚0.4厘米,直背直刃,上部有1个单面钻穿孔。
钺,数量较多,主要见于神木新华和石峁遗址。器身多呈梯形,少量为长方形,长度一般不超过2O厘米,多直背,近背部有1—2个钻孔。根据刃部形态的不同,又可细分为直刃、弧刃和斜刃三种。
戈,数量较少,仅于石峁遗址发现3件(编号分别为SSYI18、SSY120、SY121)。SSY118长36.5、宽9厘米,有阑,方内较短,无穿,单刃长援;SSY120长21、宽5.5厘米,无阑,援单刃,正中有一穿孔,援内无明显分界,末端有一穿;SSY121长29.4、宽6厘米,方内略窄,与援有明,一穿,双刃长援,有锋(图七)。
戚,仅于石峁遗址发现l件。器身较窄长,长14.2、宽9.7、厚0.6厘米,弧刃,刃角外翘,直背,柄部有大小两个钻孔,器身两侧有齿牙装饰。
柄形器,仅于新华遗址发现1件,为墓葬中的随葬品。器体为长条形,长9.8、宽2.1、厚0.6厘米,截面近椭圆形,两端有凹槽。
此外,比较重要的器类还有圭、瑗、璜、环、玉雕艺术品及绿松石饰品等,兹不赘述。
陕北玉器绝大部分彼此之间没有明确的共存关系,只有新华遗址玉器坑99K1的发现提供了这方面的某些线索。新华玉器坑共出土玉器36件,其中有些属同一件玉器的残片,所以实际上出土玉器32件。可辨器形的共28件,以铲、钺、刀三类为主,另有圭、璜等器类,大部分均见于石峁和芦山峁遗址,并且形制接近。石峁遗址发现了数量较多的玉刀,根据戴应新先生提供的玉器统计表,除窄长形刀外,其余玉刀均属宽短形与中长形,从图版上观察,其形制与新华玉器坑的玉刀相近。新华玉器坑出土的刀中,包括了宽短形与中长形两种,据此可推断这两种玉刀关系密切,时代应接近。玉器坑中所出的一件钺(99K1:15)与石峁遗址中发现的一件钺形制几乎完全相同;铲也与石峁和芦山峁遗址中发现的同类器相近。因此,根据新华玉器坑提供的玉器共存关系,可初步将陕北玉器中的宽短形及中长形刀、铲、钺、圭等器类归并为时代相近的一组,这几类玉器的数量占据了目前所见本地玉器中的大部分。其余器类的组合情况,单纯依据新华玉器坑所提供的资料则不易作出判断。
关于 ... 玉器的原料,只有新华遗址的玉器进行了正式检测。依据检测报告,在被检测的24件玉器中,9件属软玉,12件属蛇纹石类玉石,l件主要成分为大理石,1件为云母类矿物,l件为绿泥石类矿物。据学者的考证,陕北以及邻近的山西地区有出产玉石的报道,文献中也有相关的记载,因此陕北玉器的 ... 很可能大部为就地取材或取之于相邻近的山西地区。所以,上述的检测结果在其他遗址发现的玉器中也应具有某种代表性。
二、陕北玉器的年代
迄今为止,关于陕北玉器的年代问题仍存在着不同意见。戴应新先生认为石峁遗址的玉器属龙山文化,大到处与客省庄二期文化同时,姬乃军先生也持有相同意见。1981年,西安半坡博物馆对石峁遗址进行试掘后,认为该遗址存在着两类时代不同的遗存,而石峁玉器与以M2为代表的石棺葬同时,相当于大口二期文化。夏鼐先生曾将石峁遗址出土的一件牙璧的时代定为龙山文化或早商时期。神木遗址发掘后,孙周勇先生据新华玉器坑的材料,认为陕北玉器的年代已进入夏代纪年 。这些学者大都注意将玉器与遗址所代表的考古学文化联系起来探讨,提出的观点都各有其合理之处,并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神木新华遗址的发掘及玉器坑的发现,为研究陕北玉器的年代提供了重要的基点,玉器坑与新华遗址的其他遗存属同一文化得到确认。新华遗存的年代被推定在公元前2150一前1900年之间,这个年代大致相当于龙山时代末期。此外,据发掘者的描述,曾在新华遗址中采集到一种高直领鬲,领外有对称的双錾。此类高领鬲在晋北、晋中地区晚于龙山时代的遗存中比较常见,一般有较高的实足跟,实足跟上常常有横向和竖向的沟槽。包含这种陶鬲的晋中白燕四期遗存的年代被定为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的三、四期,那么新华遗存的年代就也有可能晚至这一时期。实际上,从白燕四期遗存中包含的来自中原文化系统的陶鬲来看,其年代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与白燕四期一段陶鬲H948:1形态相近的鬲,主要见于二里头文化的四期,二段的H157:3鬲明显属商文化系统,从其口沿内侧已起榫的特征看,年代不会早于二里岗下层第一期。从白燕四期一段、二段包含的高领鬲来看,二者之间年代衔接紧密。因此,白燕四期一段的年代不会早于二里头四期,大致相当于二里头四期或稍晚,二段的年代大致相当于早商早期。据此,新华遗存的年代下限还有可能进一步下延。无独有偶,内蒙古朱开沟遗址也曾发现过少量高实足跟袋足鬲,足跟上有横向和竖向沟槽。朱开沟遗址出土遗存外,其余均见于新华遗址,二者应为同一文化的不同遗址,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新华遗存的年代下限有可能延后至二里头四期或稍晚。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实际上扩大了新华玉器坑为代表的大部分陕北玉器的年代范围,其他器类的年代也不会超出这个范围。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这样的年代范围内,陕北玉器是连续发展的还是仅仅集中于某一个时段。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主要基于如下考虑:首先,本地区自半坡文化开始至龙山时代晚期之前,并没有形成用玉的文化传统,现有的考古记录也不支持这种传统的存在;其次,本地古文化在长期的发展中,并没有表现出发展上的优势或中心地位;再次,从龙山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早期,与本地区文化联系最为密切的内蒙古中南部、晋北、晋中、冀北的同时期遗存中还没有发现数量如此集中的玉器;此外,以新华玉器坑为代表的陕北玉器的大部分体现出了时代较为集中的特点。因为有这四点考虑,在大致框定了陕北玉器的年代范围后,我们有必要对其年代作更进一步的考察。同时,也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笔者以为,在陕北地区的这一时段内,玉器的集中出现是一种比较突兀的文化现象,颇有些出人意料的意味。因此,玉器这一类因素对本地区来说,应该属于一种外来的文化因素。我们有必要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文化间的文化因素分析与比较,利用其他文化的分期成果来进行交叉断代,而仅仅依靠对本地文化的研究很难更精确地判定陕北玉器的年代。
事实上,已有学者注意到陕北龙山时代晚期遗存与晋南陶寺文化晚期遗存的联系 。在新华遗存中,直口肥袋足鬲、圈足罐为陶寺文化的典型器物,新华遗址中发现的扁口罐,也明显受到陶寺文化的影响。陶寺文化也是周邻文化中发现玉器相对较多的,如果将陶寺文化中发现的玉器与陕北玉器做一个对比,就会发现玉器所体现出来的两地之间的文化联系要比陶器明显得多。陶寺文化中发现的玉器诸如琮、璧、瑗、璜、环、镯、圭、铲、钺、笄等器类,均可在陕北玉器找到相同器类,并且大部形制相似,新华玉器坑中所出的钺、中长形石刀、长方形的铲也与陶寺文化的同类玉、石器形制相近。根据这种比较及新华玉器坑所提供的资料,我们可将陕北玉器中的琮、璧、璜、瑗、环、笄等器类同样归人以玉器坑为代表的玉器组合。目前所见陶寺文化的玉器分属陶寺文化的不同时期,但是鉴于陕北所见的陶寺文化因素主要集中于陶寺文化的晚段,因此我们倾向于将上述归并的玉器组合的时代推定在陶寺文化的晚段。除此之外,陕北玉器中的其他器类,包括窄长形多孔玉刀、戚、牙璋、戈、柄形器、绿松石器,不见于陶寺文化。然而,在更加遥远的中原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中,这些玉器是二里头文化晚期的常见器类。二里头文化的玉器,目前主要见于二里头遗址,大部分出于墓葬中,以二里头三期最为繁盛。据戴应新先生的统计,神木石峁遗址发现了28件牙璋,l5件多孔玉刀,从提供的图版上观察,与二里头遗址的牙璋及多孔玉刀非常相似,芦山峁遗址出土的一件七孔玉刀,刀身两侧饰齿状突起,与二里头遗址属二里头文化四期的ⅦKM7:3、87YLVIM57:9这两件玉刀如出一辙;石峁遗址的玉戚,器身窄长,弧形刃,刃角外翘,器身两侧饰齿状突起,与属二里头四期的IIKM7:2基本相同;陕北所见的戈也与二里头遗址的同类器形相似,此外,玉柄形器及绿松石器也主要见于二里头文化的晚期。这样,我们就在陕北玉器中归纳出另一个玉器组合,包括牙璋、多孔刀、戚、戈、柄形器及绿松石饰品,其时代也较为集中,由于相似器形及器类多见于二里头文化四期,因此其年代不会早于这一阶段,大体相当于夏代末期至商代早期。
另外,陕北玉器中还有少量的玉雕艺术品,如玉蝉、虎、蝗、螳螂及玉人面,根据目前的资料,对其文化属性和时代还不宜妄下论断,只能暂付阙疑。
综上所述,目前所见陕北玉器中的绝大部分可分为两组,一组的时代集中于龙山时代晚期,另一组的时代集中于二里头文化晚段至商代早期,二者之间有较长的时间间隔。以往学者在论述陕北玉器时,多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讨论,看来已有修正的必要。
三、陕北玉器出现的背景
陕北玉器中时代相异的两组,其间看不出演变的痕迹,说明二者之间确实存在较长的时间距离,同时也是它们实际上来自于不同文化体的反映。这种情形和前文所提到的本地区缺乏用玉的文化传统遥相呼应,外来的文化因素在本地区的文化进程中只能存在一段时期,而无法长期延续,表现为在不同阶段昙花一现式的兴盛,随后又归于沉寂,无法融入本地传统,发展成一脉相承的玉器文化。这种文化特色,究竟是在怎样的时代背景下形成的,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探讨。
在相当于龙山时代末期的陶寺文化晚段,从陶器、玉器等方面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晋南与陕北的文化联系是较为密切的。同时,在晋中、晋北的同期遗存中,也发现了陶寺文化晚期的因素,说明其间也应存在着文化交流的通道。然而,目前在晋中、晋北的同期文化中,却没有发现过像陕北那样集中出土的玉器,并且这一地区所见的陶寺文化晚期因素要明显少于相邻的陕北地区。因此,笔者以为晋陕两地的文化联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交流,很可能伴随着较大规模的人群移动,只有人群的移动才会造成异乎寻常的文化因素的播迁,尤其是由特殊器物所反映出来的观念形态的流动,而玉器正属于这一类特殊器物。实际上,近年来在陶寺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也为这方面的探讨提供了重要线索。近年的发掘发现了陶寺文化的城址,时代属陶寺文化的早中期。据发掘者的研究,陶寺城址在陶寺文化晚期遭到大规模的破坏而废弃,各道城垣普遍被晚期遗存叠压或打破,此外,早中期的墓地也普遍遭到严重捣毁,这很可能是一场有意识地、出于某种仇恨目的的大规模毁城行为。这种情景反映了陶寺文化的中晚期,陶寺文化所代表的社会集团内部发生了剧烈的震荡,造成其文化发展的成果会各阶层分崩离析,从而引起部分群体成员的移动。而大致与此同时或稍晚,以玉器为代表的陶寺文化因素较多的出现于陕北地区,这二者应存在某种联系,很可能即为这种人群移动在文化上的反映。随着材料的增多,其具体过程将会日益清晰。至于为何选择渡黄河而不是向其他方向流动,则应从当时大范围内的文化格局出发来考虑,本文不作探讨。
同理,陕北地区玉器中所见的来自二里头文化的因素,也应反映了外来人群的移人,而且是来自更为遥远的中原地区的人群。晋南在区在陶寺文化之后,被二里头文化的东下冯类型占据。根据目前的资料,东下冯类型中也没有集中的玉器发现。因此,我们只能推定这组因素是直接来自于二里头文化的中心区,并且不是一般的文化交流,而是伴随着人群流动的直接的文化移植。否则,我们很难解释这种文化因素的迁移为什么绕过晋南而指向陕北。既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交流,那么就意味着必定有一种巨大的社会变动发生,才会促使来自“天下之中”的一部分人群向遥远的北方迁移。二里头晚期前后,中原地区发生的能够称得上重大社会变动的事件,恐怕也只有夏商之际的王朝更替了。前文曾论及新华遗存的年代下限可能延至二里头四期或更晚,陕北玉器中来自二里头文化的因素多与二里头四期近似,正与中原地区夏商王朝更替的时间相吻合。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中原地区巨大社会变动的余波所及。二里头文化因素随人群移动而向周边地区迁移的现象,并非孤例,远在西南的成都平原青铜文化中也有类似于陕北地区的发现。成都平原三星堆文化中存在的某些器类如封口袋足岙、豆、兽面纹青铜牌饰等一般被认为是来自于二里头文化,孙华先生认为其反映了二里头族群向这一地区的迁徙。三星堆遗址器物坑中出土众多玉器中的牙璋、戈等器类尽管在年代上与二里头文化存在较大距离,但其形制一望可知应与二里头文化的同类因素存在文化上的渊源关系。尽管关于三星堆文化的年代及三星堆器物坑的时代与文化归属仍存在争论,但笔者倾向于认为二里头文化因素在陕北和成都平原的出现应为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
四、小结
本文在对陕北玉器资料进行归纳与梳理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考古学文化中文化因素的比较分析,重点对这批玉器的年代及出现的时代背景进行了初步探讨。根据我们的分析,陕北地区的玉器并没有形成诸如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玉器那样严整的体系,缺乏清晰的发展脉络,始终表现为对外来文化因素的被动接受,在这个意义上,似乎不应将陕北地区视为中国上古玉器文化的一个中心。此外,陕北玉器中所反映出来的本地与中原文化系统及族群的联系,不仅与当时更大范围内的政治与文化格局变动密切相关,而且也为在其后的历史阶段中,本地不同古代族群及文化的迁徙和融合提供了重要的背景。通过陕北玉器,可以将当时及其后不同的文化集团联系在一起,进而探讨长城地带与中原地区的文化互动,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我们也期待着更多的学者关注这一问题。
来源:文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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