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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封府原武县百姓娄以济,以种瓜为业,被邻人刁启寅纵猪作践糟蹋。娄以济因此寻机...了刁家的猪,刁启寅怀恨于心,过了一个多月,趁夜摸黑尽数锄断了娄以济的瓜苗,以报...猪之仇。娄以济不知是谁所为,只得赶赴县衙呈告,称自己种瓜为业,乃是一家衣食,仰瓜为命,夜里不知被何人盗挖,全部锄断,不留一蔓,瓜遭坏尽,家无别业,老幼哭天,日食无度,乞望官府查究恶贼,治罪取偿,以使全家有望,不至饿死。

开封府原武县百姓娄以济,以种瓜为业,被邻人刁启寅纵猪作践糟蹋。娄以济因此寻机 ... 了刁家的猪,刁启寅怀恨于心,过了一个多月,趁夜摸黑尽数锄断了娄以济的瓜苗,以报 ... 猪之仇。娄以济不知是谁所为,只得赶赴县衙呈告,称自己种瓜为业,乃是一家衣食,仰瓜为命,夜里不知被何人盗挖,全部锄断,不留一蔓,瓜遭坏尽,家无别业,老幼哭天,日食无度,乞望官府查究恶贼,治罪取偿,以使全家有望,不至饿死。 时任原武知县路伯通,见状所告,既未指明盗贼,又无明证,如何捕治?再三思虑道:「 ”锄瓜必用锄头,而瓜藤味苦,其人锄断一园之瓜,其锄刃必有苦味,可从此处参详下手。”即令四名捕快,直接赶到娄以济所在的村庄,吩咐公示知县要开路迎接上司,须尽数将村中锄头借用一日,锄头的木柄都要写清自己的名字,以便衙门次日散还。 不到半日,一村锄头已尽数收齐,路知县对娄以济嘱咐道:「 ”你告盗锄瓜,又无姓名,可试将这些锄刀舐过,看谁的刃口有苦味,一旦分明,本县就为你捕拿锄瓜的人。”娄以济依令舐刃,其中有一把的确有苦味,木柄写有刁启寅的名号。路知县立刻派公差拘拿刁启寅到堂,肃然讯问:「 ”你因何昨夜锄断娄以济一整园的瓜?”刁启寅大呼冤枉,不肯承认,路知县笑道:「 ”瓜藤味苦,这里只有你的锄刃有苦味,如何不承认?你可自行 ... 舐看看,再舐他人的,看有无苦味?本县正是以此锄分辨,不然衙门令百姓开路,难道要借你乡的锄头用?”刁启寅无法抵饰,只好顿首伏罪。 路知县认为刁启寅阴鸷害物,「 ”曾参芸而误断,怒触严亲;楚令窃于梁园,怨结邻国”,毫不利己,专门害人,导致娄以济一年之胼胝(俗称「 ”老茧”)空劳,数口衣食无以仰仗,合计赃物,定为窃盗,拟加大杖,免去黥刑(刺字)。 曾参芸而误断,怒触严亲:《韩诗外传》卷八载:一天曾子在瓜地里除草,不小心锄断了瓜根,曾晳非常生气,用棍把曾子打得不省人事。曾子苏醒后仍像正常一样向曾晳认错,并回家后弹琴歌唱,让父亲知道自己身体仍然健康,免去父亲的担忧。《说苑•建本》《孔子家语•六本》也有相类似的记载,这个故事说的是顺亲。孝顺孝顺,孝就要顺,但孝也不是一味的顺从。曾子在这个故事的做法显然有些过分,孔子对此就有不同意见,子女应该以行动取悦父母,但不要过火,过火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因此曾参受杖的故事有其两面性:一是曾子真心孝顺父亲,精神可嘉。一是大杖落身不逃,醒后还向父亲问安,做过了头,并不足取。 楚令窃于梁园,怨结邻国:梁国有个大夫宋就,曾在边界做过一任县令,梁国靠近边境的某亭(地区单位,相当于乡,被县管辖),和楚国邻近,双方都种瓜,有一定规模。梁人用心灌溉自己的瓜园,种出的瓜味道很好。而邻界的楚人很少灌溉瓜地,种出的瓜很难吃。楚国县令因梁瓜好吃,而对楚人种出的瓜难吃很恼怒。楚人嫉妒梁人比自己有能耐,就趁夜破坏梁人的瓜,瓜秧不少枯萎而死。梁人发觉,就报知亭尉,打算去破坏楚人的瓜报复他们,亭尉去请示宋就,宋就说:「 ”这怎么行?结下了仇怨,是惹祸的根苗呀,人家使坏你也跟着使坏,怎么心胸狭小得这样厉害!要让我教给你办法,一定要每晚都派人过去,偷偷地为楚国好好地浇灌他们的瓜田,不要让他们知道。” 于是梁人就在每夜偷偷去浇灌楚人的瓜田,楚人早晨去瓜田巡视,发现都已经浇过水,瓜势越来越好。楚人感到奇怪,经注意观察,发现是梁人做的。楚国县令听说这事很高兴,详细地报告给楚王,楚王听后,忧愁又惭愧,把这事当成自己的心病(忧虑),他告诉主管官吏:「 ”调查一下那些到人家瓜田里捣乱的人,他们莫非还有其他罪过?这是梁人在暗中责备我们啊。”因此拿出丰厚的礼物,向宋就表示歉意,并请求与梁王结交。楚王时常称赞梁王,认为他能守信用。所以说,梁楚两国的友好关系,是从宋就开始的。古语说:「 ”把失败的情况转向成功,把灾祸转变成幸福。”《老子》说:「 ”用恩惠来回报别人的仇怨。”就是说的这类事情。别人已经做错了事,哪里还值得效仿呢? ------------- 此案译自《诸司公案》中【路县尹判盗瓜】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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